祭社复用牲牢诏 中华文库 祭社复用牲牢诏作者:李隆基 唐 本作品收录于《全唐文》 春秋祈报,郡县常礼。比不用牲,岂云血祭。阴祀贵臭,神何以歆?自今已后,州县祭社,特以牲牢,宜依常式。 注释 💰古籍收集不易,打赏一杯奶茶提提神! × 谢谢大佬的支持! 支付宝 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