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屠杀鸡犬诏 中华文库 禁屠杀鸡犬诏作者:元宗 唐 本作品收录于《全唐文/卷0026》 犬以守御,鸡以司晨,有用于人,不同常畜。好生之德,遍宜令及,自今并不得屠杀。 💰古籍收集不易,打赏一杯奶茶提提神! × 谢谢大佬的支持! 支付宝 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