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恶钱敕
作者:李隆基 
(唐玄宗)
本作品收录于《全唐文/卷0034

    古者聚万方之货,设九府之法,以通天下,以便生人。若轻重得中,则利可和义;若真伪相杂,则官失其守。顷者用钱不伦,此后深恐贫窭日困,奸豪岁滋,所以申明旧章,悬设诸样,欲其人安俗阜,禁止令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