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策判不切事宜诏
作者:李隆基 
(唐玄宗)
本作品收录于《全唐文/卷0027

    我国家敦古质,断浮艳。《礼》、《乐》、《诗》、《书》,是宏文德,绮罗珠翠,深革弊风。必使情见于词,不用言浮于行。比来选人试判,举人对策,剖析案牍,敷陈奏议,多不切事宜,广张华饰。何大雅之不足,而小能之是炫。自今已后,不得更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