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荐人藩镇敕 中华文库 禁荐人藩镇敕作者:石敬瑭 后晋(后晋高祖) 本作品收录于《全唐文/卷0115》 州县之官,俾其戢理;钱谷之职,委以秉持。须选廉勤,岂容荐讬?一时敬从于私徇,久远必紊于公方。顷在唐朝,曾有敕命,贵杜侥幸之渐,明悬诫约之条,时异理同,再宜申举。自今后中外臣寮,或因差使出入,并不得荐嘱人于藩镇希求事任,如有犯者,并准唐朝长兴二年敕条处分,仍付所司。 💰古籍收集不易,打赏一杯奶茶提提神! × 谢谢大佬的支持! 支付宝 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