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买卖口分永业田诏 中华文库 禁买卖口分永业田诏作者:李隆基 唐(唐玄宗) 本作品收录于《全唐文/卷0030》 天下百姓口分永业田,频有处分,不许买卖典贴。如闻尚未能断,贫人失业,豪富兼并。宜更申明处分,切令禁止。若有违犯,科违敕罪。 💰古籍收集不易,打赏一杯奶茶提提神! × 谢谢大佬的支持! 支付宝 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