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策 中华文库 第二策作者:何光乂 唐 本作品收录于《全唐文/卷0850》 窃见诸道选人,合格下解,不出十月,立定三旬。此则常程,向来旧制。却是或有因解样所误,式例稍亏,字内点画参差,印处高下讹舛,便乃驳犯,致有艰难。其如有七年八年选期,千里万里途路,羁穷取士,辛苦到京。若粟错不容,乃滞塞无计。自今后伏乞特行明敕,显布新规。其黄衣选人,只验出身文书,己有前任者,据考牒及解繇历子,转年得尽合格,不许便与判行。小小不赐驳犯,则天下感明时事易,圣主恩宽,不使吏徒得行奸计者。 💰古籍收集不易,打赏一杯奶茶提提神! × 谢谢大佬的支持! 支付宝 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