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议程 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议程
制定机关: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19年4月20日于人民大会堂
(在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第一次全体会议上)
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议程
本作品收录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报/2019年/第三号
(2019年4月20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第一次全体会议通过)
    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第十次会议议程

    2019年4月20日至23日

    (2019年4月20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第一次全体会议通过)

    一、审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修订草案)》

    二、审议《中华人民共和国检察官法(修订草案)》

    三、审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修订草案)》

    四、审议《民法典物权编(草案)》

    五、审议《民法典人格权编(草案)》

    六、审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修订草案)》

    七、审议《中华人民共和国疫苗管理法(草案)》

    八、审议国务院关于提请审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等8部法律的修正案(草案)》的议案

    九、审议国务院关于提请审议批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巴巴多斯关于刑事司法协助的条约》的议案

    十、审议国务院关于提请审议批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和阿塞拜疆共和国关于移管被判刑人的条约》的议案

    十一、审议国务院关于2018年度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

    十二、审议国务院关于医师队伍管理情况和执业医师法实施情况的报告

    十三、审议国务院关于乡村产业发展情况的报告

    十四、审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研究处理对解决执行难工作情况报告审议意见的报告

    十五、审议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的报告

    十六、审议贺一诚关于辞去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的请求

    十七、审议任免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