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日程
2019年3月5日至3月15日
2019年3月4日
(2019年3月4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主席团第一次会议决定)
    3月5日(星期二)

      上午9时 代表大会第一次全体会议(开幕会)

          1.听取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关于政府工作的报告

          2.审查国务院关于201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

          3.审查国务院关于2018年中央和地方预算执行情况与2019年中央和地方预算草案的报告

      下午3时 代表团全体会议审议政府工作报告

    3月6日(星期三)

      上午9时 代表小组会议审议政府工作报告

      下午3时 代表小组会议审议政府工作报告

    3月7日(星期四)

      上午9时 代表团全体会议审查计划报告和预算报告

      下午3时 代表小组会议审查计划报告

    3月8日(星期五)

      上午9时 代表小组会议审查预算报告

      下午3时 代表大会第二次全体会议

          1.听取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栗战书关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的报告

          2.听取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王晨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法草案的说明

    3月9日(星期六)

      上午9时 代表团全体会议审议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

      下午3时 代表小组会议审议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

    3月10日(星期日)

      上午9时 代表团全体会议审议外商投资法草案

      下午3时 代表小组会议审议外商投资法草案

    3月11日(星期一)

      代表休息

    3月12日(星期二)

      上午9时 代表大会第三次全体会议

          1.听取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关于最高人民法院工作的报告

          2.听取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张军关于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的报告

      下午3时 代表团全体会议审议外商投资法草案修改稿、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3月13日(星期三)

      上午9时 代表小组会议审议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下午3时 代表小组会议审议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3月14日(星期四)

      上午9时 代表小组会议审议关于政府工作报告、年度计划、年度预算的三个决议草案

      下午3时 代表团全体会议审议关于政府工作报告、年度计划、年度预算、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六

    个决议草案、外商投资法草案建议表决稿、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接受张荣顺辞去第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职务的请求决定

    3月15日(星期五)

      上午9时 代表大会第四次全体会议 (闭幕会)

          1.表决关于政府工作报告的决议草案

          2.表决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法草案

          3.表决关于201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决议草案

          4.表决关于2018年中央和地方预算执行情况与2019年中央和地方预算的决议草案

          5.表决关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草案

          6.表决关于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草案

          7.表决关于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草案

          8.表决关于确认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接受张荣顺辞去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职务的请求的决定草案

    闭 幕

    开会时间:上午9时至11时30分下午3时至5时30分

    日程如需调整,由主席团常务主席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