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日程 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日程
2022年3月5日至11日
2022年3月4日于人民大会堂
(在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主席团第一次会议上)
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日程
(2022年3月4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主席团第一次会议决定)
  • 相关导览。相关导览: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

3月5日(星期六)

上午9时 代表大会第一次全体会议(开幕会)

    1.听取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关于政府工作的报告

    2.审查国务院关于202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202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

    3.审查国务院关于2021年中央和地方预算执行情况与2022年中央和地方预算草案的报告、2022年中央和地方预算草案

    4.听取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王晨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修正草案的说明

    5.听取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王晨关于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额和选举问题的决定草案的说明

    6.听取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王晨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选举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办法草案的说明

    7.听取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王晨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澳门特别行政区选举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办法草案的说明

下午3时 代表团全体会议审议政府工作报告

3月6日(星期日)

上午9时 代表小组会议审议政府工作报告

下午3时 代表小组会议审查计划报告和草案、预算报告和草案

3月7日(星期一)

上午9时 代表小组会议审查计划报告和草案、预算报告和草案

下午3时 代表小组会议审议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修正草案、关于第十四届全国人大代表名额和选举问题的决定草案、香港特别行政区选举第十四届全国人大代表的办法草案、澳门特别行政区选举第十四届全国人大代表的办法草案

3月8日(星期二)

上午9时 代表大会第二次全体会议

    1.听取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栗战书关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的报告

    2.听取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关于最高人民法院工作的报告

    3.听取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张军关于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的报告

下午3时 代表小组会议审议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

3月9日(星期三)

上午9时 代表小组会议审议关于修改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决定草案、关于第十四届全国人大代表名额和选举问题的决定草案修改稿、香港特别行政区选举第十四届全国人大代表的办法草案修改稿、澳门特别行政区选举第十四届全国人大代表的办法草案修改稿、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下午3时 代表小组会议审议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3月10日(星期四)

上午9时 代表小组会议审议关于政府工作报告、年度计划、年度预算的三个决议草案

下午3时 代表小组会议审议关于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三个决议草案

3月11日(星期五)

上午9时 代表大会第三次全体会议(闭幕会)

    1.表决关于政府工作报告的决议草案

    2.表决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决定草案

    3.表决关于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额和选举问题的决定草案

    4.表决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选举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办法草案

    5.表决中华人民共和国澳门特别行政区选举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办法草案

    6.表决关于202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决议草案

    7.表决关于2021年中央和地方预算执行情况与2022年中央和地方预算的决议草案

    8.表决关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草案

    9.表决关于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草案

    10.表决关于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草案

闭  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