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议程 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议程
2015年3月4日于人民大会堂
(在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预备会议上)
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议程
本作品收录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报/2015年/第二号
(2015年3月4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预备会议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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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第三次会议议程

(2015年3月4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预备会议通过)

一、听取和审议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关于政府工作的报告

二、审查和批准国务院关于201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

批准201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三、审查和批准国务院关于2014年中央和地方预算执行情况与2015年中央和地方预算草案的报告

批准2015年中央预算

四、审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提请审议《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修正案(草案)》的议案

五、听取和审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长张德江关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的报告

六、听取和审议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关于最高人民法院工作的报告

七、听取和审议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曹建明关于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的报告

八、其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