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2021号法律
修改《2021年财政年度预算案》

2021年11月15日
《第17/2021号法律》经立法会于2021年11月4日通过本法律,行政长官贺一诚于2021年11月8日发布本法律,并于2021年11月15日刊登于《澳门特别行政区公报》。

立法会根据《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第七十一条(一)项及(二)项,制定本法律。

第一条 标的

本法律修改经第3/2021号法律修改的第27/2020号法律《2021年财政年度预算案》所通过的财政预算,其目的为:

(一)根据第8/2011号法律《财政储备法律制度》第八条第一款的规定,使用该法律第五条第一款规定的超额储备,追加澳门特别行政区一般综合预算组成部分中收入项目标题为“澳门特别行政区财政储备调拨”的收入,金额为$2,300,000,000.00(澳门元贰拾叁亿元);

(二)追加澳门特别行政区一般综合预算开支,金额为$2,300,000,000.00(澳门元贰拾叁亿元),作为承担向经营者及就业人士发放支援款项所衍生负担的款项。

第二条 修改预算

修改澳门特别行政区二零二一年财政年度预算,是透过追加载于作为本法律组成部分的附件一的一般综合预算收入项目及开支项目的预算金额作出。

第三条 修改第27/2020号法律

第27/2020号法律第二条至第四条修改如下:

第二条
使用财政储备

因二零二一年财政年度预算收入不足以应付预算开支,根据第15/2017号法律第二十四条(一)项及第8/2011号法律《财政储备法律制度》第八条第一款的规定,使用第8/2011号法律第五条第一款规定的超额储备,金额为$37,993,546,900.00(澳门元叁佰柒拾玖亿玖仟叁佰伍拾肆万陆仟玖佰元),以维持澳门特别行政区预算的财政平衡。

第三条
预计收入

一、二零二一年财政年度澳门特别行政区一般综合预算的收入总额为$106,418,703,800.00(澳门元壹仟零陆拾肆亿壹仟捌佰柒拾万叁仟捌佰元),当中包括上条所指的超额储备的金额。

二、〔……〕

第四条
预计开支

一、二零二一年财政年度澳门特别行政区一般综合预算的开支总额为$105,821,583,800.00(澳门元壹仟零伍拾捌亿贰仟壹佰伍拾捌万叁仟捌佰元)。

二、〔……〕

三、〔……〕”


第四条 更新预算表

根据上条所修改的第27/2020号法律第二条至第四条的规定而须更新的附于该法律的预算表,载于作为本法律组成部分的附件二。

第五条 生效

本法律自公布翌日起生效。

二零二一年十一月四日通过。

立法会主席 高开贤

二零二一年十一月八日签署。

命令公布。

行政长官 贺一诚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