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2022号法律 中华文库
第4/2022号法律 修改《2022年财政年度预算案》 2022年4月26日 |
《第4/2022号法律》经立法会于2022年4月20日通过本法律,行政长官贺一诚于2022年4月22日发布本法律,并于2022年4月26日刊登于《澳门特别行政区公报》。 |
立法会根据《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第七十一条(一)项及(二)项,制定本法律。
第一条 标的
本法律修改第21/2021号法律《2022年财政年度预算案》所通过的财政预算,其目的为:
(一)根据第8/2011号法律《财政储备法律制度》第八条第一款的规定,使用该法律第五条第一款规定的超额储备,追加澳门特别行政区一般综合预算组成部分收入项目标题为“澳门特别行政区财政储备调拨”的收入,金额为$7,246,168,000.00(澳门元柒拾贰亿肆仟陆佰壹拾陆万捌仟元);
(二)追加澳门特别行政区一般综合预算开支,金额为$7,246,168,000.00(澳门元柒拾贰亿肆仟陆佰壹拾陆万捌仟元),作为承担电子消费优惠计划和家居及企业商号水电费补贴所衍生负担的款项。
第二条 修改预算
修改澳门特别行政区二零二二年财政年度预算,是透过追加载于作为本法律组成部分的附件一的一般综合预算收入项目及开支项目的预算金额作出。
第三条 修改第21/2021号法律
第21/2021号法律第二条至第四条修改如下:
“
第二条
使用财政储备因二零二二年财政年度预算收入不足以应付预算开支,根据第15/2017号法律第二十四条(一)项及第8/2011号法律《财政储备法律制度》第八条第一款的规定,使用第8/2011号法律第五条第一款规定的超额储备款项,金额为$37,590,330,000.00(澳门元叁佰柒拾伍亿玖仟零叁拾叁万元),以维持澳门特别行政区预算的财政平衡。
第三条
预计收入一、二零二二年财政年度澳门特别行政区一般综合预算的收入总额为$107,375,096,600.00(澳门元壹仟零柒拾叁亿柒仟伍佰零玖万陆仟陆佰元),当中包括上条所指的超额储备款项。
二、〔……〕
第四条
预计开支一、二零二二年财政年度澳门特别行政区一般综合预算的开支总额为$106,733,270,800.00(澳门元壹仟零陆拾柒亿叁仟叁佰贰拾柒万零捌佰元)。
二、〔……〕
三、〔……〕”
第四条 更新预算表
根据上条所修改的第21/2021号法律第二条至第四条的规定而须更新的附于该法律的预算表,载于作为本法律组成部分的附件二。
第五条 生效
本法律自公布翌日起生效。
二零二二年四月二十日通过。
立法会主席 高开贤
二零二二年四月二十二日签署。
命令公布。
行政长官 贺一诚
附件一
附件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