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2/2022号行政法规
修改第28/2015号行政法规《社会工作局的组织及运作》

2022年12月5日
《第52/2022号行政法规》经行政长官贺一诚于2022年11月23日制定,并于2022年12月5日刊登于《澳门特别行政区公报》。

行政长官根据《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第五十条(五)项,经征询行政会的意见,制定本独立行政法规。

第一条 修改第28/2015号行政法规

第28/2015号行政法规第三条、第四条、第六条、第八条、第九条、第十三条、第三十三条及第三十九条修改如下:

第三条
监督

一、社会工作局受社会文化司司长监督。

二、在不影响法律赋予的其他职权的情况下,监督实体在行使监督权时,具下列职权:

(一)[……]

(二)[……]

(三)[……]

(四)[……]

(五)[……]

(1)[……]

(2)[……]

(3)[……]

(4)社会工作局的本身预算、预算修改及行政当局投资与发展开支计划的项目的预算;

(5)[……]

(六)[……]

第四条
职责

一、[……]

(一)[……]

(二)[……]

(三)[……]

(四)[……]

(五)[……]

(六)[……]

(七)[……]

(八)[……]

(九)[……]

(十)[……]

(十一)[……]

(十二)[……]

(十三)[……]

(十四)鼓励并辅助私人实体参与社会工作、推动具社会服务功能或有利弱势群体福祉的项目;

(十五)[原(十四)项]

(十六)[原(十五)项]

(十七)[原(十六)项]

(十八)[原(十七)项]

(十九)[原(十八)项]

(二十)[原(十九)项]

二、[……]

第六条
局长的职权

一、局长的职权主要如下:

(一)[……]

(二)[……]

(三)[……]

(四)[……]

(五)[……]

(六)编制社会工作局的财政管理计划及方针、年度活动计划及报告、本身预算及预算修改、年度管理帐目,以及提交帐目所必需的其他文件,并将之提交行政管理委员会审议;

(七)编制行政当局投资与发展开支计划的项目的预算,并将之提交行政管理委员会审议;

(八)[……]

(九)[……]

(十)[……]

(十一)[……]

(十二)[……]

(十三)[……]

(十四)[……]

二、[……]

三、[……]

第八条
组成

一、[……]

二、[……]

三、第一款(四)项所指成员及其候补人,由公布于《澳门特别行政区公报》的社会文化司司长批示委任。

四、[……]

第九条
职权

一、委员会的职权如下:

(一)[……]

(二)审议财政管理计划及方针、年度活动计划及报告、本身预算及预算修改,以及年度管理帐目,并将之呈交监督实体核准;

(三)审议行政当局投资与发展开支计划的项目的预算,并将之呈交监督实体核准;

(四)[……]

(五)[……]

(六)[……]

(七)[……]

(八)[……]

二、[……]

三、[……]

四、[……]

第十三条
职权及组成

一、[……]

二、[……]

(一)[……]

(二)[……]

(三)路环监狱狱长;

(四)[原(三)项]

(五)社会重返厅厅长,并由其担任秘书。

三、[……]

四、[……]

五、[……]

第三十三条
财务及财产管理处

[……]

(一)协助编制本身预算及预算修改、行政当局投资与发展开支计划的项目的预算并确保其执行,以及协助编制管理帐目、年度活动计划及报告;

(二)[……]

(三)[……]

(四)[……]

(五)[……]

(六)[……]

(七)[……]

(八)[……]

第三十九条
收入

一、[原有条文]

二、使用上款(四)项及(五)项所指场所和服务的收费,由公布于《澳门特别行政区公报》的社会文化司司长批示订定。"


第二条 修改表述

第28/2015号行政法规第九条第二款及第三款,以及第十条(三)项的中文文本所表述的“澳门币”改为“澳门元”。

第三条 废止

废止十一月十七日第52/86/M号法令。

第四条 生效

本行政法规自公布翌日起生效。

二零二二年十一月二十三日制定。

命令公布。

行政长官 贺一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