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会计应用指引第300号——成本管理
财会〔2017〕24号
制定机关: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2017年9月29日
有效期:2017年9月29日至今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促进企业加强成本管理,提高企业成本管理水平,提升竞争能力,根据《管理会计基本指引》,制定本指引。

    第二条 成本管理,是指企业在营运过程中实施成本预测、成本决策、成本计划、成本控制、成本核算、成本分析和成本考核等一系列管理活动的总称。

    第三条 企业进行成本管理,一般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融合性原则。成本管理应以企业业务模式为基础,将成本管理嵌入业务的各领域、各层次、各环节,实现成本管理责任到人、控制到位、考核严格、目标落实。

    (二)适应性原则。成本管理应与企业生产经营特点和目标相适应,尤其要与企业发展战略或竞争战略相适应。

    (三)成本效益原则。成本管理应用相关工具方法时,应权衡其为企业带来的收益和付出的成本,避免获得的收益小于其投入的成本。

    (四)重要性原则。成本管理应重点关注对成本具有重大影响的项目,对于不具有重要性的项目可以适当简化处理。

    第四条 成本管理领域应用的管理会计工具方法,一般包括目标成本法、标准成本法、变动成本法、作业成本法等。

    第五条 企业应结合自身的成本管理目标和实际情况,在保证产品的功能和质量的前提下,选择应用适合企业的成本管理工具方法或综合应用不同成本管理工具方法,以更好地实现成本管理的目标。

    综合应用不同成本管理工具方法时,应以各成本管理工具方法具体目标的兼容性、资源的共享性、适用对象的差异性、方法的协调性和互补性为前提,通过综合运用成本管理的工具方法实现最大效益。

    第二章 应用环境

    第六条 企业应根据其内外部环境选择适合的成本管理工具方法。

    第七条 企业应建立健全成本管理的制度体系,一般包括费用审报制度、定额管理制度、责任成本制度等。

    第八条 企业应建立健全成本相关原始记录,加强和完善成本数据的收集、记录、传递、汇总和整理工作,确保成本基础信息记录真实、完整。

    第九条 企业应加强存货的计量验收管理,建立存货的计量、验收、领退及清查制度。

    第十条 企业应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规范成本管理流程,提高成本管理的效率。

    第三章 应用程序

    第十一条 企业应用成本管理工具方法,一般按照事前管理、事中管理、事后管理等程序进行:

    (一)事前成本管理阶段,主要是对未来的成本水平及其发展趋势所进行的预测与规划,一般包括成本预测、成本决策和成本计划等步骤;

    (二)事中成本管理阶段,主要是对营运过程中发生的成本进行监督和控制,并根据实际情况对成本预算进行必要的修正,即成本控制步骤;

    (三)事后成本管理阶段,主要是在成本发生之后进行的核算、分析和考核,一般包括成本核算、成本分析和成本考核等步骤。

    第十二条 成本预测是以现有条件为前提,在历史成本资料的基础上,根据未来可能发生的变化,利用科学的方法,对未来的成本水平及其发展趋势进行描述和判断的成本管理活动。

    第十三条 成本决策是在成本预测及有关成本资料的基础上,综合经济效益、质量、效率和规模等指标,运用定性和定量的方法对各个成本方案进行分析并选择最优方案的成本管理活动。

    第十四条 成本计划是以营运计划和有关成本数据、资料为基础,根据成本决策所确定的目标,通过一定的程序,运用一定的方法,针对计划期企业的生产耗费和成本水平进行的具有约束力的成本筹划管理活动。

    第十五条 成本控制是成本管理者根据预定的目标,对成本发生和形成过程以及影响成本的各种因素条件施加主动的影响或干预,把实际成本控制在预期目标内的成本管理活动。

    第十六条 成本核算是根据成本核算对象,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和企业管理要求,对营运过程中实际发生的各种耗费按照规定的成本项目进行归集、分配和结转,取得不同成本核算对象的总成本和单位成本,向有关使用者提供成本信息的成本管理活动。

    第十七条 成本分析是利用成本核算提供的成本信息及其他有关资料,分析成本水平与构成的变动情况,查明影响成本变动的各种因素和产生的原因,并采取有效措施控制成本的成本管理活动。

    第十八条 成本考核是对成本计划及其有关指标实际完成情况进行定期总结和评价,并根据考核结果和责任制的落实情况,进行相应奖励和惩罚,以监督和促进企业加强成本管理责任制,提高成本管理水平的成本管理活动。

    第四章 附则

    第十九条 本指引由财政部负责解释。

    参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