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择史官诏 中华文库 简择史官诏作者:李治 唐(唐高宗) 本作品收录于《全唐文/卷0013》 修撰国史,义须典实,自非操履贞折,业量该通,谠正有闻,方堪此任。所以承前继居,史官必就中简择,灼然为众所推者,方令著述。如闻近日以来,但居此职,即知修撰,非唯编缉疏舛,亦恐漏泄史事。自今以后,宜遣史司于史官内简择堪任修史人,录名进内。自馀虽居史职,不得辄令闻见所修史籍,及未行用国史等事。 💰古籍收集不易,打赏一杯奶茶提提神! × 谢谢大佬的支持! 支付宝 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