约勒诸城放出钱敕
作者:李亶 后唐
(后唐明宗)
本作品收录于《全唐文/卷0108

    诸道州府约勒见钱,素有条制,若全禁断,实匪通规。宜令遍指挥三司及诸道州府,其诸城门所出见钱,如五百已上,不得放出。如稍违犯,即准旧条指挥。其沿淮诸州县镇,亦准元降敕命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