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统华总二荣字第10300121271号令 总统令
中 华 民 国 1 0 3 年8 月1 2 日
华总二荣字第1 0 3 0 0 1 2 1 2 7 2 号
2014年8月12日
总统华总二荣字第10300121273号令
本作品收录于《总统府公报 (民国103年8月20日)
总统府公报第7154号第16页

      高雄市政府消防局第一救灾救护大队苓雅分队分队长黄国栋,机悟明敏,勇毅热诚;少岁投身警消行列,矢志护民报国。卒业台湾警察专科学校,旋通过公务人员特种考试警察人员考试,开展救灾救护职涯。历任高雄市警察局消防警察大队消防队员、消防局大林暨前镇分队队员、苓雅分队小队长等职,精进专业技能,落实勤务执行,敬业弗迁,劳瘁罔辞。曾获颁高雄市消防局三等三级消防荣誉章,弥彰智勇,表率群伦。讵意民国103 年7 月31日夜间,执行高雄市石化气体外泄事件救灾勤务,驰援防护救难现场,措办灾害应变处置,不幸舍身殉职。匡持协济,蹈危履险;抱义抒忠,矩范足式,应予明令褒扬,用彰勤荩,而表遗徽。

    总   统 马英九
    行政院院长 江宜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