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六十三 续资治通鉴长编
卷六十四
卷六十五 

  起讫时间 起真宗景德三年九月尽是年十二月

  帝  号 宋真宗

  年  号 景德三年(丙午,1006)


九月庚子朔,斩殿直、泗州巡检王文用。文用捕获劫贼,受贼父赂,遂以其父为反告,上于本州。既而虑其事败,乃迭喧所部将校,谋为剽劫。鞫之得实,罪当绞,特斩焉。又黜其父右领军卫大将军、会州刺史谦为忠正节度副使,不署州事。上视款,见文用才二十岁,未尝更事,因诏三班院,自今使臣年及三十累经勾当者,乃得选充监押、巡检。

有司言莱芜监大叔等冶铁数不登,诏废之。

大理寺言定禁军逃亡条,其下等禁军,月给酱菜钱满二百,随军壕寨而亡命者,请如禁军例决遣,自馀悉准□军。上曰:“俸少而法重,是深文也。”令自今下等禁军差为壕寨者,并增俸及三百,有犯论如法,馀从所奏。

癸卯,向敏中、张崇贵等,言赵德明累表归顺,词意精确,望降诏慰谕,从之。

鄜延副都部署石普言,夏州请盟,朝廷加以恩制,望不授押蕃落使。上曰:“是蕃部旧职,不可去也。然普意亦有可采,宜令止兼管内押蕃落使。”

己酉,诏:“闻陕西缘边州军,游惰之民,聚而蒱博,急则为盗,恣扰乡闾。宜令所在申明旧诏,严行禁止。” 庚戌,诏以稼穑屡登,机务多暇,自今髃臣不妨职事,并听游宴,御史勿得纠察。上巳、二社、端午、重阳并旬时休务一日,祁寒、盛暑、大雨雪议放朝。著于令。

知镇戎军曹玮言,伊普才迭三族首领率其属来归,欲发兵应接。上以德明输贡效款,议加朝命,乃诏玮等如旧系熟户,则依例安置,自馀勿为发兵。

上谓辅臣曰:“明德皇后园陵顿递,如闻所司广有须索,颇扰于人。”乃诏内侍取宫掖及诸王院一行人数付御□、翰林、仪鸾司,除本司祗备外,所须什物,画一以闻,即诏州县供给。仍谕所至非有宣敕,不得应副,揭榜以示民。

壬子,诏:“民以书籍赴缘边榷场博易者,自非九经书疏,悉禁之。违者案罪,其书没官。” 癸丑,鄜延路部署言:“得赵德明牒,请蕃部指挥使色木结皆以等还本道。今色木结皆以见属府州,计其归投在德明誓表前,请诏府州具证验事状以谕德明。”从之。

丙辰,御崇政殿亲试贤良方正直言极谏,光禄寺丞钱易、广德军判官石待问并入第四等,以易为秘书丞,待问为殿中丞。待问,眉山人也。 上谓辅臣曰:“今封疆宁谧,气序均调,所谓人情和天道顺也。”王旦等曰:“陛下虚心求治,屈己为民,远裔怀徕,岁丰人乐,此太平之应也。”咸再拜称贺。上曰:“亦卿等之功也。朕观古今事,若君臣道合,上下同心,何忧不治。今四方无虞,卿等宜谨守经制,审于出令耳。又州郡守臣,尤须遴择,近日亦颇有公勤干事者,多以细故与僚属不和,因之害政,况凡近无识,好居人上者,安能每事循理哉?”因言刘廷翰典禁军,为上将而不事贵势,步武内庭如一小校,尝入皇城门,阍者不识而拒之,廷翰即由他门入,终亦不言。

戊午,诏选使臣二员为长城口巡检,各给兵百人,分道巡逻。以边民多赍禁物及盗贩北界马故也。会要在四年九月。 上闻河北官吏市民物,给直不当价,令转运使以前诏揭榜戒之。 辛酉,诏缘黄河肄役兵匠,自今除月廪外,别给口粮。

甲子,令京城税炭场,自今抽税特减十之三。

诏于诸陵置朝拜行事官斋宫。

乙丑,诏释西南纳质戎人。先是,诸蕃有抄劫为恶尝经科断者,恐异时复叛,故收其子弟为质,乃有禁锢终身者,上悯而纵之,族党感恩,皆稽颡自誓不为边患。

上封者言州郡官吏忿争,例止移任,故好竞者不能悛革。乃诏自今并遣使按劾,区辨枉直,以行惩戒。

雄州团练使何承矩,以老疾累表求解边任。上令自择其代,承矩荐安抚副使李允则。丙寅,即命允则知雄州,兼安抚使,改授承矩齐州团练使,便道之任。承矩至齐州才七日,卒。缘边洎涿、易州民闻承矩卒,皆挥涕,有相率诣雄州发哀饭僧者。承矩习熟戎事,有方略,能绥抚异俗。其后北使至者,言敌人皆畏服承矩之名。尤好儒学,宾礼贤士大夫。尝知潭州,李沆、王旦实为佐属,承矩器以公辅,待之绝厚。实录承矩传云:承矩晚年自恃其劳,朝廷每举大礼,辄奏边警,以冀姑息,时议短之。按承矩死时年六十一,所谓晚年当是五十以后也。自咸平元年至景德三年,真宗凡三举郊礼,承矩辄奏边警,其此时乎?然承矩首建榷场之议,常欲朝廷怀和北戎,恐实录所载未必可信也。正史传已削去,今亦不取。承矩独有出混泥城不能深入,非诏书意,时议所短,或指是役[1],而实录误以为奏边警冀姑息耳。当考。

诏北界盗贼亡命至缘边州、军者,所在即捕送之。时有盗贼亡入北界,彼即擒付边将故也。 丁卯,鄜延钤辖张崇贵入奏赵德明遣牙校刘仁勖来进誓表,请藏盟府,且言保吉临终谓之曰:“尔当倾心内属,如一两表未蒙听纳,但连表上祈,得请而已。”又言所乞回图及放青盐之禁,虽宣命未许,然誓立功效,冀为异日赏典也。上赐诏嘉銟焉。

知秦州杨怀忠言[2],野儿和尚族蕃落尤大,能礏朝命,凡诸族为寇盗者,辄遏绝之,请加旌别。诏补三寨都首领[3]

张崇贵久在延州,善识蕃人情伪,西人畏服。凡德明有所论述及境上交侵,必先付崇贵裁制。先是,夏州趋边有二路,己巳,诏缘边诸州无得承接夏州章奏移牒,并令纳于延州,其遣使往来,亦勿取他州,以崇贵故也。 冬十月庚午朔,以赵德明为定难节度使,封西平王,给俸如内地。又录德明誓表,令渭州遣人赍至西凉府,晓谕诸蕃转告甘、沙首领。

辛未,以六宅使、銟州刺史、内侍省右班都知张崇贵为皇城使、诚州团练使、内侍省左右班都知,赏其功也。 甲戌,赵德明上言:“臣所管蕃部近日不住归镇戎军,盖曹玮等招纳未已。缘臣已受朝命,乞赐晓谕。”诏以德明誓表篃谕边臣。

乙亥,以太常博士王曙为契丹国主生辰使,内殿崇班、阁门祗候高维忠[4]副之。户部员外郎、直集贤院李维为国母正旦使,崇仪使、雅州刺史张利涉副之。太常博士段晔为国主正旦使[5],如京副使孙正辞副之。维等使还,言契丹主见汉使强服衣冠,事已,即幅巾杂蕃骑出射猎矣。官属随帐,皆自办器械糗粮。始,孙仅使时,所过官属路左献酒[6],及维至则已变改,然而遇汉使益厚。又言蕃法极严,罪死者必屠割惨毒,其主尝云契丹乃禽兽,非同汉人可以文法治也。孙正辞,未见。

丁丑,以内侍左右班都知张崇贵为赵德明旌节官告使,太常博士赵湘副之。赐德明袭衣、金带、金鞍勒马、银万两、绢万匹、钱二万贯、茶二万斤。

己卯,上曰:“昨园陵修奉已来,朕虑掌事者因缘扰民,屡降条约。如闻郑州顿递,所索名件至多,寻令取到文字,乃转运司所差忠武节度推官杜保,又潜配民户,令供折米、芜荑、白沙糖、生鱼、荜拨等。且外方州县,安能尽备此物?况宫闱及诸王院方奉灵驾,亦何暇有此呼索?官吏不体朝旨,以百姓为念,可劾其罪,仍揭榜令民不得应副。”

辛巳,诏西边州军,德明已受朝命,缘边屯戍量留步兵,馀悉分屯河中府、鄜州、永兴军,以就刍粟。 知雄州李允则言:“两地供输民或馈羊酒,拒之则边人以为疑,欲受而答以茶彩,设饮食以接其意。”可之。

癸未,河北转运使卢琬,言契丹诸族酋长欲缘界河放猎,及借西山草地打围。上曰:“契丹誓约甚明,未尝逾越,此必传者误耳。”乃诏缘边州,如果有此,则移牒北境,请依誓约。既而边表言诸族出畋,屡遣人诫部下无得越境,今已北去。

延州向敏中等,言赵德明遣人致书,以驼马土物送遗。诏令复书,以礼物答之。

先是,龙图阁待制陈彭年言:“伏见司天定明德皇后灵驾发引,用十月十六日甲时,陛下将以其日未明临奠。窃寻历代以至圣朝园陵之义,未有宵启九门,远赴郊野。伏望谨岩墙之制,遏霜露之悲,申命礼官议从宜之制。或先事一日酌奠于攒宫,或既发平明奉辞于别次,虽屈至性,深协舆情。”于是,改用丙时。 癸酉,上诣攒宫酌献。甲申,又诣攒宫。乙酉,发引,上复诣攒宫,自外次易素服行启奠、遣奠之礼,号慕哽咽,出外次望灵驾稍远,乃还宫。自是月壬申至戊戌,皆不视朝,及吉仗还,又废朝。

丁亥,遣中使驰驿诏园陵顿递使,令所至以郓王、安王、周王丧就东西序设次,仍画图示之。先是,所司备顿置灵驾,所次并设三王幄殿,皆位南向。上闻之大骇,以其失尊卑之别,遂有是命。大礼使王旦等上表谢罪,诏答谕之。

庚寅,复置解州通判一员。旧制,州不及万户者省其通判,此时州户盈万数。盐池累岁苦积水,盐不成,殿中丞范航使还,具奏其事,乃复置焉。范航,未见。

壬辰,赐自京至永安诸陵西京役卒钱,令遇风雪休息之。 癸巳,枢密院言:“访闻镇、定都钤辖田敏在任多所交游,不甚谨饬,欲令转运司察之以闻。”上曰:“敏北人也,以其熟边鄙事,粗有武勇,使之捍寇,颇亦宣力。若责以端□,固非所长,且加之伺察,宁不忧惧?今彼路戍兵既减,主将亦多,可召令归京。”

初,右谏议大夫、知杭州薛映临决锋锐,州无留事。时起居舍人、直史馆姚铉为转运使,亦隽爽尚气,檄属州当直司毋得辄断徒以上罪。映即奏:“徒流杖笞,自有科条,苟情状明白,何须系狱,以累和气?请诏天下,凡徒流罪人,于长吏前对辨无异[7],听遣决之。”朝廷既施用其言,铉与映滋不协。映遂发铉纳部内女口,鬻铅器多取其直,广市绫罗不输税,占留州胥,在司擅增修廨宇。上遣御史台推勘官储拱劾铉得实,法寺议罪当夺一官,特诏除名,为连州文学。拱亦奏映尝召人取告铉状,坐赎铜九斤,特释之。因下诏以戒诸路转运使。储拱,未见。

丁酉,葬明德皇后于永熙陵。

内殿崇班谢德权提辖三司衙司,德权设条制,均其差使。有大将隶内侍主藏,内侍为奏留,规免烦重之役,德权携奏白上,极言其侥幸。上嘉德权有守,又命提总京城四排岸,领护汴河,兼督辇运。先是,岁役浚河夫三十万,而主者因循,堤防不固,但挑沙拥岸趾,或河水泛溢,即中流复淤矣。德权须以沙尽至土为限,弃沙堤外,遣三班使者分地以主其役。又为大锥以试筑堤之虚实,或引锥可入者,即坐所辖官吏,多被谴免者。植树数十万以固堤岸。又建议废京师铸钱监,他功利多所经画云。德权提辖衙司,不知何时,据会要水运门,此年十月,德权以提举纲运,建议令形势船倒樯[8],今虽不载此事,因附见此月。

十一月庚子朔,诏减河北河东陕西诸州指挥使、使臣,以边防无事故也。

癸卯,知镇戎军曹玮,言环州先叛去蕃官苏尚娘复求归附。诏报玮曰:“苏尚娘反复无定,不可纳也。若本军招诱而至,德明必以为词,又恐狙诈以误边。可谕以德明既纳款,皆王土也,但复旧居,不须更迁内地。”

邠宁环庆都部署孙全照请令张崇贵严戒德明,自今蕃部归投诸州者,无得入境追逐。上曰:“德明族帐继有归投者,德明虽遣追逐,未尝敢入境也。若从全照所奏,恐致危疑。”乃谕全照,如德明果遣骑入境,则具以闻。会要载此事于十一月四日癸卯也,故附曹玮奏后。

乙巳,诏应明德皇后园陵缘路置顿递,复来年夏租,陵所工役人并优赐之。

增陵州陵井监工役人月给钱米,闻其劳苦故也。

先是,工部郎中陈若拙接伴契丹贺正旦使,若拙谈词鄙近,丙午,命太子中允、直集贤院孙仅代之。若拙多诞妄,寡学术,虽以第三人及第,然素无文[9]。旧语第三人及第号“榜眼”,因目若拙为“瞎榜”。 诏入契丹使从人不过百人。上以使臣奉命外境,虑其事体不一,每遣使即诏有司谕以近例,俾其遵守,无辄改易。其书题有文词者,皆枢密院送学士院看详,必中礼乃用之。

阎承翰等言:“朝廷遣赐契丹国信,其使副随从兵士,已差马军员寮一人部辖,望更令使臣同共管句。”上曰:“若更差使臣,则本国恐难为礼。”但令增差军员。

上又谓辅臣曰:“使契丹者要在谨重寡言,委之达王命而已。且朝廷用人不可求备,凡遣使者朕每戒谕当谨礼容。盖中朝礼法所出,将命出疆,觽所瞻仰,稍复违失,即致嗤诮,况彼所遣使来奉中朝,皆能谨恪邪。自今遣使,卿等宜各以朕意晓之。”

赵德明遣使贡御马二十五匹、散马七百匹、驼三百头,以谢朝命。

丁未,诏应以历代帝王画像列街衢以聚人者,并禁止之。

庚戌,徙知永兴军府、永清节度使周莹为邠宁环庆都部署,东上阁门使、邠宁环庆都部署孙全照为四方馆使、知永兴军府。先是,诏减西鄙戍兵令屯近地,全照以边防不可无备,未即奉诏。上曰:“全照是好勇多言者,德明使已至阙,复何虑焉!”故使莹代之。

又以知镇戎军曹玮久在边城,颇著劳效,欲迁其秩,乃召令赴阙。 西蜀戍卒岁满当代,议者以为遣高年则缓急误事,发精锐则险远之地难于防辖。枢密院言陕西振武乡兵,各有资产,今西鄙无事,可遣代戍,诏从之。

令两京、诸州道释得度十人者,特放一人,不及者每院与一人,取系籍居止者度之,勿试经业。诏以方资善利,用广化枢故也。 壬子,枢密院言:“诸州所买蕃马,给价渐多,盖缘边臣各冀增数以为课绩。方今戎事已息,监牧渐蕃,亦宜常为节制。欲遣使劾其增置之罪以闻。”从之。

甲寅,令河北诸州罢募振武军士,有愿投军籍者,部送上京隶虎翼。

乙卯,以宫苑使、恩州刺史秦翰为皇城使、入内内侍省都知。翰久在西边,宣力勤荩,故特置是职以宠异焉。此据翰本传,实录但载为皇城使。

戊午,三司请以陕、孟、汝三州正税刍粮输送西路,给朝陵之用,诏不许,但令取给畿县。

己未,上谓辅臣曰:“执政之地,百僚具瞻,品藻拟伦,当务公共,轻诺寡信[10],怨是用长,不可不戒也。寇准之居相位,多致人言,岂不由此?”冯拯曰:“吕蒙正尝云:‘准轻脱好取声誉,不可不察。’”上因言:“蒙正性淳厚。李沆温和寡言,尝廷议政事,而向敏中独无言[11],沆乃曰:‘敏中素同此议[12],何得对上缄默?’亦足见沆之纯诚也。”

庚申,赵德明又遣使来贡。

诏:“每宣敕下诸路相度会问公事,多是稽留,不即结绝,致烦催促。况稽留制书,律有明禁,当谕转运使告示,自今凡受宣敕,并须当日内施,限律限内结绝。若别须会问的实,限内未了者,亦须于限满日具事由奏裁。如敢依前稽缓,官吏并当勘劾,依律科罪。仍委中书门下、枢密院置簿提举。”

丁卯,契丹遣使左监门卫将军耶律阿括、启圣军节度使耶律尧宁、副使太常少卿石用中、秘书少监马保佐来贺承天节。阿古有疾,不能入见,上遣医官诊视之。因谓辅臣曰:“所遣医官,但令诊视。合和药饵,当使自为之。彼虽得药即饵,以示相信,然他时或有不可疗者,则于事无便。自今朝廷遣使,宜以医官随行,彼亦必与医同至也。” 十二月己巳朔,高、溪州蛮酋一百六人来贡。

甲戌,舒王元偁上言:“妻之近属卢澄素,乞授京秩。”上曰:“闻澄素非士流,恐涉物议。”不许。

己卯,知保州赵彬请于州城东北,更广屯田,以图来献。上曰:“北方既和,边封撤警,当劝课农民,咸使乐业,不用侵占畎亩,妨其垦殖也。”

上之幸大名也,祷于河,有应。及驻跸澶渊,戎骑在郊,而河流不冰,敌人仿□若见阴兵助战。于是,令澶州河南置河渎庙,春秋致祭。

西京父老再诣阙,请车驾朝陵毕临幸,召见慰劳,赐物有差。

辛巳,置怀远驿于汴河北,以待诸蕃客使。 壬午,龙图阁待制陈彭年上言:“伏睹诏书,来年正月三日上辛祈谷于昊天上帝,至十日始立春。谨按礼记月令:‘天子以元日祈谷于上帝。’注云:‘为上辛祈谷,郊祀昊天上帝。’春秋传曰:‘启蛰而郊,郊而后耕。’盖春气初至,农事方兴,郊祀昊天,以祈嘉谷,故当在建寅之月,迎春之后矣。自晋泰始二年始用上辛,不择立春之先后。齐永明元年立春前郊,议者欲迁日,王俭启云:‘宋景平元年、元嘉六年并立春前郊。’遂不迁日。其后,□操之又云:‘应在立春前[13]。’然则左氏所记‘启蛰而郊’,乃三代彝章,王俭启‘郊在春前’乃后世变礼。来年正月十日立春,三日上辛祈谷,斯则袭王俭之末议,违左氏之明文,理有未安,事当复古。伏望宪章三代,取则六经,当以正月立春之后上辛行祈谷之祀[14]。”从之。因诏有司详定诸祠祭事。 其后有司言:“按月令:‘立夏之日,天子迎夏于南郊。’注云:‘迎夏,为祀赤帝于南郊。’又云:‘是月也,大雩。’注云:‘春秋传云:龙见而雩。谓建巳之月,阳气盛而常旱,万物待雨而长,故祭天以祈雨。龙星谓角、亢也,立夏后昏见于东方。’又按五礼精义云:‘自周以来,岁星差度,今之龙见或在五月。’以祈甘雨,于时已晚,但四月上旬卜日。今则惟用改朔,不待得节,祭于立夏之前,违兹旧礼之意。苟或龙见于仲夏之时,雩祀于季春之节[15],相去辽阔,于礼未周。欲请自今于立夏后卜日,如立夏在三月,则待改朔,庶节气协于纯阳,典礼符于旧史。又按月令云:‘季秋之月,乃令冢宰农事备收藏,帝籍之收于神仓。是月也,大飨帝。’此则季秋之月,农事既终,大飨明堂,报兹嘉谷,或犹未得节,尚当建酉,因而卜日,有属先时。欲望自今并过寒露,或寒露在八月,则至九月乃卜[16]。自馀诸祠祭,皆协礼令,无所改易。”奏可。

畼铎督遣使来贡。

甲申,诣普安院谒元德皇太后圣容。

丙戌,泾原仪渭都钤辖秦翰等,言当宗族蕃部叶额实客通,望依龛谷、懒家族首领便嘱等例,月赐俸料。上曰:“无功受禄,何所旌别?”诏翰自今有立功者,条具以闻,乃给俸料。

戊子,诏牛羊司畜有孳乳者,放牧勿杀。

河北安抚司奏契丹车帐至界河捕鱼。诏雄州埙彼国贺正使到,谕之。

雄州言:“顷者用兵之际,本州每有密事不欲漏落,因择驯谨吏专主行之,号机宜司。今契丹修和,请改为国信司。”从之。

辛卯,以宰臣王旦为朝拜诸陵大礼使。

诏朝陵缘路禁乐,至礼毕。

壬辰,夔州路转运使薛颜遣使押高州新附蛮酋八十九人来贡。会要于正月先载高州新附蛮八十九人来贡,于十二月又载此,人数并同,疑重出,今从实录,止一书之。

甲午,契丹遣使右威卫上将军萧汉宁、广德节度使耶律留宁、副使宗正少卿□克昌、右金吾卫将军王式来贺明年正旦。

邵晔等言:“黎龙廷已遣弟入贡,乞加朝命。而黄庆集等先避乱归化,种族稍多,若复遣还,虑遭屠戮,望就赐恩秩。”丙申,补庆集三班借职,监柳州盐酒[17]

东上阁门使、忠州刺史曹利用等,以承天节各乞奏补其子。枢密院言诸司使、副非遇郊禋,皆无此例,遂罢之。签书枢密院事韩崇训亦乞奏补其族,诏以为右侍禁,始用副使及知院事例也。

是冬,殿前、侍卫司奏孔目官已下阙人,乞行迁补。上曰:“掌禁卫者皆是武臣,其如军政繁重,自来迁改不得,劳逸不均,盖不简择司属,致其罔上欺公也。但向属兵兴,不暇简阅,今可令枢密院召令具述行藏,以公事选试,定可否去留,各以名闻。”它日,上览其等第,谓王钦若曰:“可者存之,不可者与镇戍安排。其河北诸路部署司典级,亦闻皆是边郡公人,亲属多在北鄙,岁时来往,事亦非宜,当于内地州郡典级中选补遣之。”或附八月末。

先是,江、淮岁运米输京师,未有定制[18]。是岁,始定六百万石为岁额,从发运副使李溥之请也。本传云:“江淮运米输京师,岁才三百五十万斛,李溥增至六百万,因除发运副使。按溥除副使,实录不书,会要于景德三年十一月载溥请定岁额,则溥已为副使矣。恐传未必可据也,今从会要。传所云岁才三百五十万斛,盖止言米及黄米数耳,菽粟不与焉。米数见至道元年九月,不知此云六百万石者,通菽粟言之,或专举米数[19]。当考。 置金耀门文书库,掌三司积年案牍,以三班一人监之。

废在京铸钱监,改为铸□金□□□曰□□□务,掌造铜、铁、讯石诸器及道具,以供内外出鬻之用。

契丹上其国母萧氏燕燕号曰睿德神略应运启化法道洪仁圣武开统承天皇太后,其主隆绪曰洪文宣武[20]至德广道昭孝皇帝。置中京于七金山[21]下,其地本奚王牙帐也。

校勘记

  1. 或指是役“役”原作“后”,据阁本改。
  2. 知秦州杨怀忠言“秦州”原作“泰州”,据阁本及宋史卷四九一党项传改。按此句下承“野儿和尚族蕃落尤大”,宋泰州属淮南路,与此无涉。“泰”、“秦”以形近致误。
  3. 诏补三寨都首领“三寨”原作“三班”,据同上书改。
  4. 高维忠宋本、宋撮要本俱作“高继忠”。按高继忠,高琼子,见宋史卷二八九琼本传。疑“高维忠”无考,疑当作“高继忠”。
  5. 太常博士段晔为国主正旦使“国主”原作“国母”,涉上而误,据宋本、宋撮要本改。
  6. 所过官属路左献酒“左”原作“在”,据宋本、宋撮要本改。
  7. 于长吏前对辨无异“长吏”原作“长史”,据阁本及宋史卷三○五薛映传改。
  8. 建议令形势船倒樯“令”原作“今”,据阁本及宋会要食货四六之三改。
  9. 然素无文“然”字原脱,据宋本、宋撮要本补。
  10. 轻诺寡信“诺”原作“言”,据宋本、宋撮要本及编年录卷三改
  11. 而向敏中独无言“独”原作“犹”,据宋本、宋撮要本、阁本及编年纲目卷七改。
  12. 敏中素同此议“议”原作“意”,据同上书改。
  13. 应在立春前各本及宋史卷一○○礼志同。按宋会要礼二八之六六、太常因革礼卷三三,“立春前”均作“立春后”。
  14. 当以正月立春之后上辛行祈谷之祀“上辛”原作“上幸”,据各本及同上书改。
  15. 雩祀于季春之节“节”原作“日”,据宋本、宋撮要本及宋会要礼二八之六八改。
  16. 或寒露在八月则至九月乃卜“则”原作“到”,据宋本、宋撮要本、阁本及宋会要礼二八之六八、通考卷七七郊社考改。按上引宋会要及太常因革礼卷三六均于“八月”下有“末”字。
  17. 监柳州盐酒“柳州”原作“彬州”,按宋无“彬州”。宋史卷四八八交址传作“彬州”,阁本、活字本同,按彬州在荆湖南路,与交址隔壤。宋会要蕃夷四之二八作“柳州监税”,宋柳州属广南西路,接壤交址,当以柳州为是。盖“柳”字一误为“彬”,再误为“彬”,今据会要改。
  18. 未有定制“有”字原脱,据宋本、宋撮要本补。
  19. 或专举米数“专”原作“传”,据各本改。
  20. 洪文宣武“宣”原作“崇”,据各本及续通鉴卷二六考异改。
  21. 七金山原作“七京山”,据宋本、宋撮要本、阁本及辽史卷三九地理志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