罚河南尹等俸料敕 中华文库 罚河南尹等俸料敕作者:李纯 唐(唐宪宗) 本作品收录于《全唐文/卷0061》 河南尹职在摘发奸盗,隐伏无遗。今河南府劫杀崔应,家贼彰暴若斯,收擒不获,致使漏网,得非慢官。其河南尹及本县令捕贼官,宜各罚一月俸料。其捕贼官至较考日,仍书下考。其留守下本巡所繇,宜委权德舆节级科罚。 💰古籍收集不易,打赏一杯奶茶提提神! × 谢谢大佬的支持! 支付宝 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