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烈妇李氏墓表
作者:方苞 
1722年
本作品收录于《方苞集/13

    烈妇姓李氏,浙江龙游人,江都罗经甫妻也。幼通《诗》《书》,继室于罗。前子曰都,六岁。女曰宦姑,年十有二。烈妇生女,始期。扬州围急,烈妇谓经甫曰:“君上有母,下有稚子都,妾生而存,则虑有所牵。吾自择死所矣。”乃积薪楼下。未几城破,市人惊呼曰:“兵入矣!”烈妇上堂,泣且拜曰:“吾不能复事姑。”乃别其姒刘氏及经甫妾梅氏、李氏。时烈妇有身八月矣。抱幼女,持宦姑而语众曰:“吾多见古书中妇人遭乱而求生者,忍以身试乎?”众皆哭,从而登楼者凡十人。命一婢下举火。火发,亦奋身跃入。兵定后,众骨藉藉,惟婢一足尚存。始经甫计犹豫未有所决,俄而烟尘蔽天,楼中声如乱鼓。乃搏膺而呼,负母挈子以奔,卒皆免。家复起,子孙盛昌。

    都之弟国桓,有子曰愫。行四方,遇文儒,辄流涕述烈妇事而求籍焉。同命者凡十有一人:刘氏、梅氏、李氏外,惟婢得其名曰菊华,其六人者无闻焉。焚宅在新城广储门内樊家园,合冢在隋西华门故城址。康熙六十一年冬十一月,望溪方苞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