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国安全理事会第2684号决议 中华文库
← | 2683(2023) | 联合国安全理事会第2684(2023)号决议 S/RES/2684(2023) 2023年6月2日 发布机关:联合国安全理事会 |
2685(2023) |
第9335次会议以14票赞成,0票反对,1票弃权(俄罗斯联邦)通过 |
第2684(2023)号决议
2023年6月2日安全理事会第9335次会议通过
安全理事会,
回顾其对利比亚实施军火禁运的第1970(2011)号决议及其后所有相关决议,
回顾其关于在利比亚沿岸公海严格执行军火禁运的第2292(2016)、2357(2017)、2420(2018)、2473(2019)、2526(2020)、2578(2021)和2635(2022)号决议,
重申其第2656(2022)号决议,
认识到邻国和区域组织的重要作用,
铭记安理会根据《联合国宪章》负有维护国际和平与安全的首要责任,
重申安理会认定一切形式和表现的恐怖主义是对和平与安全的最严重威胁之一,
根据《联合国宪章》第七章采取行动,
1. 决定将第2635(2022)号决议规定的各项授权从本决议通过之日起再延长12个月;
2. 请秘书长在本决议通过后6个月内和11个月内向安全理事会报告本决议执行情况;
3. 决定继续积极处理此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