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国安理会主席声明1994年第10号 中华文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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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国安理会主席声明1994年第11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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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理事会主席于1994年3月14日安全理事会第3348次会议上审议题为“南斯拉夫联邦共和国(塞尔维亚和黑山)境内多瑙河的航行”的项目时,代表安理会发表声明如下:
- “安全理事会成员注意到1994年3月10日和14日南斯拉夫联邦共和国(塞尔维亚和黑山)代办的照会。在这些文件中,南斯拉夫政府承认,保加利亚船队(Han Kubrat)共六艘驳船在多瑙河上载运6000吨柴油,于1994年3月6日上午进入南斯拉夫联邦共和国(塞尔维亚和黑山)境内的普拉霍沃港。南斯拉夫政府还承认船货已经卸下,空船船队回保加利亚。
- “安全理事会最强烈的谴责南斯拉夫联邦共和国(塞尔维亚和黑山)当局此一公然违反安全理事会关于禁止向南斯拉夫联邦共和国(塞尔维亚和黑山)运送原料和产品的各项相关决议。安理会认为南斯拉夫联邦共和国(塞尔维亚和黑山)当局应对不退还Han Kubrat的货物承担全部责任。
- “安全理事会喜见保加利亚的合作态度,安理会要求保加利亚当局评价这一行为的确切情况和对负责人提出诉讼。
- “安全理事会重申它重视多瑙河自由无阻的同行,因为该河对区内的合法贸易很重要。安理会还强调南斯拉夫联邦共和国(塞尔维亚和黑山)已书面保障在这条重要的国际水道上自由安全通航,安理会请它们严格遵守在这方面的承诺。
- “安全理事会成员准备将来再度处理本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