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国安理会主席声明1994年第68号 中华文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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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4年11月16日安全理事会第3459次会议审议题为“伊拉克和科威特间局势”的项目时,安全理事会主席代表安理会发表声明如下:
- “安全理事会收到伊拉克外交部长1994年11月12日给安全理事会主席的信[1],其中附有由该国总统萨达姆•侯赛因先生签署的革命指挥委员会1994年11月10日第200号决定和伊拉克国民议会1994年11月10日的声明,确认伊拉克不可改变地无条件承认科威特国的主权、领土完整和政治独立,以及由联合国伊拉克-科威特标界委员会标定的伊拉克共和国与科威特国之间的国际疆界,并确认伊拉克按照安全理事会第833(1993)号决议尊重该疆界的不可侵犯性。
- 安全理事会欣见这一事态发展,安全理事会主席也据此于1994年11月16日写信给伊拉克常驻联合国代表(S/1994/1299)。安理会注意到伊拉克遵守安理会第833(1993)号决议采取的这一行动,并按照安全理事会第687(1991)、833(1993)和949(1994)号决议的要求,通过完全和正式的宪法程序,明确承诺尊重科威特的主权、领土完整和疆界。
- 安全理事会认为伊拉克的这项决定是朝向执行安全理事会有关的一个重大步骤。安全理事会主席在上述的信中通知伊拉克政府,安全理事会成员将密切注视伊拉克执行其决定的情况;并将不断审查伊拉克为完全遵守安全理事会所有有关决议而采取的行动。”
- ↑ 给秘书长的类似来文要求作为安全理事会的文件分发,已编为S/1994/1288号文件分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