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国安理会主席声明1996年第32号 中华文库
← | 联合国安理会主席声明1996年第31号 | 联合国安理会主席声明1996年第32号 S/PRST/1996/32 |
联合国安理会主席声明1996年第33号 |
|
安全理事会主席在1996年7月29日安全理事会第3684次会议上,就安理会审议的题为“布隆迪局势”的项目,代表安理会发表声明如下:
- “安全理事会对布隆迪文职和军事领导人未能通过既定宪政机制解决其分歧感到遗憾,并谴责导致推翻布隆迪宪政秩序的行动。
- “安全理事会要求布隆迪所有领导人尊重布隆迪宪法和该国人民的意愿。安理会促请布隆迪军事领导人恢复宪政政府和程序,包括继续选出的国民大会和民政机构及尊重人权。安理会强调布隆迪的目前局势需要有最大的克制,并呼吁一切有关各方避免作出任何可能挑拨危机进一步升级的行动和言论。
- “安全理事会呼吁布隆迪各党派和领导人停止一切暴力行为,立即作出协调一致的努力以实现持久的民族解决办法与和解。安理会强调他们有责任保护所有人生命,包括恩蒂班吞干亚总统、恩杜瓦约总理及其政府的成员在内,并盼望他们维持民主机制,并为和平解决危机开始进行谈判。
- “安全理事会重申全力支持区域调解努力,包括前总统尼雷尔和非洲统一组织所作出的努力。
- “安全理事会将继续积极处理此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