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国安理会主席声明1996年第35号 联合国安理会主席声明1996年第36号
S/PRST/1996/36
联合国安理会主席声明1996年第37号
本作品收录于《联合国安理会1996年主席声明
1996年8月28日安全理事会第3691次会议

    安全理事会主席在1996年8月28日安全理事会第3691次会议上,就安理会审议的题为“伊拉克与科威特间局势”的项目,代表安理会发表声明如下:

    “安全理事会在特别委员会执行主席按计划访问巴格达前夕,强烈重申完全支持特别委员会进行其视察和安理会交付给它的其他任务。安全理事会重申重视伊拉克充分遵守安理会有关决议。安理会强调特别委员会视察队的重要作用,并再次要求让视察队立即、无条件及无限制地前往视察它们想要视察的任何及所有地区、设施、设备、记录和运输工具,以及会见它们想要会见的伊拉克官员,以便特别委员会能充分履行其任务。
    “在这方面,安全理事会仍然严重关切伊拉克没有充分遵守安理会1996年6月12日第1060(1996)号决议和关于特别委员会的其他决议。伊拉克屡次拒绝让视察队立即、无条件及无限制地进入他们想要视察的地点,以及伊拉克政府企图对特别委员会会见伊拉克官员施加条件,构成严重违反第687(1991)号、第707(1991)号和第715(1991)号决议所规定的义务。安理会指出,这些行动也违背伊拉克政府在1996年6月22日同特别委员会的联合声明中所作承诺,并敦促伊拉克政府尊重这些承诺。安理会提醒伊拉克政府,只有它充分履行各项有关决议所规定的义务才能使特别委员会执行主席得以按照第687(1991)号决议C节提出其报告。安理会将继续考虑确保伊拉克充分遵守义务的最佳办法。
    “安全理事会请执行主席向它报告访问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