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国安理会主席声明1997年第17号 中华文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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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国安理会主席声明1997年第18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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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理事会主席在1997年3月21日安全理事会第3755次会议上,就安理会审议的题为“安哥拉局势”的项目,代表安理会发表声明如下:
- “安全理事会注意到秘书长1997年3月19日的报告(S/1997/239),并再次深表关切,主要由于争取安哥拉彻底独立全国联盟(安盟)没有按照先前协议将其所有官员派往罗安达,团结与民族和解政府至今尚未成立。安理会提醒安盟注意它按照《卢萨卡议定书》(S/1994/1441,附件)的各项规定和随后双方签订的各项协定所承担的义务。
- “安全理事会表示完全支持秘书长前往安哥拉评估局势并促使双方认识到必须不再拖延地成立团结与民族和解政府。安理会吁请双方,尤其是安盟,同秘书长及其特别代表和观察国充分合作,并利用秘书长访问的时机成立团结与民主和解政府。
- “安全理事会继续积极处理此案,并且回顾按照1997年2月27日第1098(1997)号决议,它将考虑采取措施,除其他外包括1993年9月15日第864(1993)号决议第26段具体提到的措施,对付应对无法组成团结与民族和解政府负责的一方。安理会在秘书长的下一个报告之后,还将根据双方在充分执行《和平协定》(S/22609,附件)和《卢萨卡议定书》(S/1994/1441,附件)下的承诺以及安全理事会各项有关决议下的义务方面所取得的进展,考虑在第三期联安核查团本次任务期限于1997年3月31日届满之后联合国在安哥拉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