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国安理会主席声明1997年第57号 联合国安理会主席声明1998年第1号
S/PRST/1998/1
联合国安理会主席声明1998年第2号
本作品收录于《联合国安理会1998年主席声明
1998年1月14日安全理事会第3848次会议

    安全理事会主席在1998年1月14日安全理事会第3848次会议上,就安全理事会审议的题为“伊拉克与科威特间局势”的项目,代表安理会发表声明如下:

      “安全理事会对伊拉克官方发言人1998年1月12日发表的声明,以及随后伊拉克不履行全面、无条件、立即许可特别委员会进入所有场址的义务,感到遗憾。安理会认定这种不履行义务是不可接受的,明显违反了有关决议的规定。

      “安全理事会回顾1997年10月29日的主席声明(S/PRST/1997/49),其中安理会谴责伊拉克政府企图对其遵行同特别委员会合作的义务强行规定条件的决定。

      “安全理事会重申其第1137(1997)号决议,要求伊拉克依照构成衡量伊拉克遵行情况的标准的有关决议,不加条件或限制地立即与特别委员会充分合作。

      “安全理事会表示充分支持特别委员会及其执行主席,包括他即将前往伊拉克继续与伊拉克政府官员讨论,以期全面执行各项有关决议并为此目的提高特别委员会作业的效率和效能。在这方面,安理会回顾其主席1997年12月3日(S/PRST/1997/54)和1997年12月22日(S/PRST/1997/56)的声明,并鼓励执行主席所汇报的各种努力。

      “安全理事会要求执行主席在上述讨论结束后尽快详细报告讨论情况,以便安理会视需要决定根据有关决议作出适当反应。

      “安全理事会将继续处理此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