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国安理会主席声明1998年第30号 中华文库
← | 联合国安理会主席声明1998年第29号 | 联合国安理会主席声明1998年第30号 S/PRST/1998/30 |
联合国安理会主席声明1998年第31号 |
|
安全理事会主席在1998年9月29日安全理事会第3933次会议上,就安理会审议的题为:“保护在冲突情况下向难民和其他人提供人道主义援助”的项目,代表安理会发表声明如下:
“安全理事会回顾1997年6月19日关于保护在冲突情况下向难民和其他人提供人道主义援助的主席声明(S/PRST/1997/34)。
“安全理事会欢迎秘书长关于保护在冲突情况下向难民和其他人提供人道主义援助的报告(S/1998/883)并注意到其中的建议。
“安全理事会指出,该报告所载的建议有几项与关于“非洲境内冲突起因和促进持久和平与可持续发展”的报告(S/1998/318)中的建议相同。
“安全理事会重申,必须遵循《联合国宪章》的宗旨和原则以及国际法的原则和规定,采取协调一致的全面办法,加强保护在冲突情况下向难民和其他人提供人道主义援助。
“安全理事会谴责违反国际法、包括国际人道主义法的有关规则,在冲突情况下对难民和其他平民进行袭击或使用武力的事件。
“安全理事会同样谴责所有违反国际法、包括国际人道主义法,对与联合国行动有关的联合国人员和其他人员以及人道主义组织人员进行袭击或使用武力的事件。在这方面,安理会回顾1997年3月12日的主席声明(S/PRST/1997/13)以及其他有关声明和决定。安理会又回顾大会1994年12月9日通过的《联合国人员和有关人员安全公约》。
“安全理事会表明,它打算迅速彻底地审查秘书长的建议,以期按照《联合国宪章》赋予的职责采取步骤,并在这方面注意到1998年9月29日安理会第3932次会议辩论这一事项时所发表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