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国安理会主席声明1999年第12号 中华文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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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国安理会主席声明1999年第13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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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理事会主席在1999年5月14日安全理事会第4001次会议上,就安理会审议的题为“1999年5月7日中国常驻联合国代表给安全理事会主席的信(S/1999/523)”的项目,代表安理会发表声明如下:
“安全理事会回顾1999年5月8日主席的新闻声明,并对1999年5月7日中华人民共和国驻南斯拉夫联盟共和国大使馆遭到轰炸,造成严重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深感悲痛和关切。安理会谨向中国政府和受难者家属表示深切的同情和哀悼。
“安全理事会对这次轰炸事件深表遗憾,对轰炸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深表痛心,并注意到北大西洋公约组织(北约)成员已对这一悲惨事件表示遗憾和道歉。安理会铭记《联合国宪章》,重申按照国际公认的准则,在任何情况下都必须尊重外交人员和馆舍不容侵犯的原则。
“安全理事会强调必须对北约轰炸事件进行全面、彻底的调查,并注意到北约已经开始调查。安理会在等待调查结果。
“安全理事会将继续处理此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