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国安理会主席声明1999年第22号 中华文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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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国安理会主席声明1999年第23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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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理事会主席在1999年7月9日安全理事会第4022次会议上,就安理会审议的题为“1991年12月20日和23日法国、大不列颠及北爱尔兰联合王国和美利坚合众国的信(S/23306、S/23307、S/23308、S/23309和S/23317)”的项目,代表安理会发表声明如下:
“安全理事会回顾其1992年1月21日第731(1992)号、1992年3月31日第748(1992)号、1993年11月11日第883(1993)号和1998年8月27日第1192(1998)号决议以及1999年4月8日的主席声明(S/PRST/1999/10)。
“安全理事会欢迎秘书长1999年6月30日为履行第883(1993)号决议第16段的要求而提出的报告(S/1999/726)。
“安全理事会欢迎该报告指出的积极事态发展,欢迎阿拉伯利比亚民众国在遵守各项有关决议方面已取得重大进展。它也欢迎阿拉伯利比亚民众国承诺继续合作,进一步执行各项有关决议,以满足其中所载的所有要求。它鼓励有关各方保持合作精神。安理会回顾第748(1992)号和第883(1993)号决议所规定的措施已经暂停实施,并重申打算尽快按照有关决议取消这些措施。
“安全理事会感谢秘书长继续努力履行第731(1992)号决议第4段和第1192(1998)号决议第6段规定的任务,请他密切注意事态发展并报告安理会。
“安全理事会将继续积极处理此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