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国安理会主席声明2000年第20号 联合国安理会主席声明2000年第21号
S/PRST/2000/21
联合国安理会主席声明2000年第22号
本作品收录于《联合国安理会2000年主席声明
2000年6月18日安全理事会第4160次会议

    安全理事会主席在2000年6月18日安全理事会第4160次会议上,就安理会审议的题为“中东局势”的项目,代表安理会发表声明如下:

      “安全理事会欢迎秘书长2000年6月16日的报告(S/2000/590),赞同联合国根据安全理事会授权开展的工作,包括秘书长作出的结论,即截至2000年6月16日,以色列已根据1978年3月19日第425(1978)号决议将其部队撤出黎巴嫩,满足了秘书长2000年5月22日报告(S/2000/460)内规定的要求。在这方面,安理会注意到,以色列和黎巴嫩向秘书长证实,一如秘书长2000年6月16日报告(S/2000/590)所述,划定撤退线纯粹是联合国的责任,它们将尊重所划定的撤退线。安理会非常关切地注意到有关自2000年6月16日以来发生违反事件的报道,并呼吁有关各方尊重联合国划定的撤退线。

      “安全理事会欢迎各方已经为执行秘书长2000年5月22日的报告中所载各项建议而采取的步骤。

      “安全理事会呼吁所有有关方面继续同联合国和联合国驻黎巴嫩临时部队(联黎部队)充分合作并实行最大的克制。安理会再次强调需要严格尊重黎巴嫩在其国际公认边界内的领土完整、主权和政治独立。

      “安全理事会回顾1978年3月19日第425(1978)号和第426(1978)号决议,呼吁黎巴嫩政府确保在南部恢复行使有效权力并有实际存在。安理会指出,联合国不能承担应当由黎巴嫩政府负责的维持法律和秩序的职能。在这方面,安理会欢迎黎巴嫩政府采取的初步措施,并呼吁该国政府在联黎部队的协助下尽快在以色列最近撤出的黎巴嫩领土部署黎巴嫩武装部队。

      “安全理事会欢迎秘书长和部队派遣国根据秘书长2000年5月22日报告第32段采取的加强联黎部队的措施。安理会强调,联黎部队的重新部署应依照秘书长2000年6月16日报告第21段内所述,同黎巴嫩政府和黎巴嫩武装部队协调进行。在这方面,安理会请秘书长汇报为此采取的措施和黎巴嫩政府根据第425(1978)号和第426(1978)号决议为恢复其在该地区的有效权力而采取的措施。安理会期待联黎部队的任务结束,并将根据秘书长关于第425(1978)号和第426(1978)号决议执行情况、包括黎巴嫩政府为恢复在该区域的有效权力而采取的行动的报告,在2000年7月31日之前审查是否有必要延长联黎部队现有任务期限的问题。

      “安全理事会感谢并完全支持秘书长、他派往该区域的特使、首席制图员及其工作人员作出的持续努力。安理会赞扬联黎部队和部队派遣国在困难的环境下对国际和平与安全事业作出的承诺。安理会呼吁所有有关各方继续同联合国合作,并重申1994年《联合国人员和有关人员安全公约》中所载的有关原则。

      “安全理事会再次强调在其所有有关决议、包括1967年11月22日第242(1967)号决议和1973年10月22日第338(1973)号决议的基础上在中东实现全面、公正和持久和平的重要性和必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