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国安理会主席声明2002年第35号 中华文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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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理事会主席在2002年12月12日安全理事会第4663次会议上,就安理会审议的题为“索马里局势”的项目,代表安理会发表声明如下:
“1. 安全理事会回顾其关于索马里局势的以往各项决定,特别是2002年3月28日的主席声明(S/PRST/2002/8)、1992年1月23日第733(1992)号和2002年7月22日第1425(2002)号决议,注意到秘书长2002年10月25日的报告(S/2002/1201),按照《联合国宪章》的宗旨和原则,重申致力于全面、持久地解决索马里局势,重申尊重索马里的主权、领土完整、政治独立和国家统一。
“2. 安全理事会坚决支持政府间发展管理局(发展局)对索马里民族和解采取的统一做法,重申大力支持发展局发起的索马里民族和解进程以及正在肯尼亚埃尔多雷特举行的索马里民族和解会议。安理会促请索马里所有各方按照发展局确立的框架参与这一进程,并希望在整个进程中通过的各项决定,包括各方代表2002年10月27日在埃尔多雷特签署的《关于在索马里停止敌对行动以及民族和解进程结构和原则的宣言》(下称“埃尔多雷特宣言”),得到迅速遵守和执行。
“3. 安全理事会欢迎《埃尔多雷特宣言》,认为是朝向结束暴力和索马里人民的苦难并给他们带来极应享有的和平这个压倒一切的目标迈出的重要一步。安理会要求所有各方停止一切暴力行为,尊重停止敌对行动。
“4. 安全理事会还欢迎2002年12月2日当事各方在摩加迪沙发表的《联合宣言》(下称‘摩加迪沙宣言’),包括它们声明承诺停止一切敌对行动,共同制止一切杀害和绑架无辜人民和劫持该市公共交通工具的行为,并通过对话和善意解决一切分歧。安理会注意到,当事各方于2002年12月4日达成进一步协议,通过和平手段进行合作,以便除其他外重新开放摩加迪沙的国际机场和海港,并恢复该市的公共服务。
“5. 安全理事会满意地注意到索马里民族和解进程第二阶段已于2002年12月2日在埃尔多雷特展开,欢迎这个向前迈出的重大步骤。安理会将继续积极关注这一进程,并大力鼓励所有各方根据发展局技术委员会确立的框架,继续本着宽容和互让的精神,建设性地参与这一进程的每个阶段。
“6. 安全理事会赞扬肯尼亚政府作为东道主作出了特别承诺,并赞扬由三个前线国家肯尼亚、埃塞俄比亚和吉布提组成的发展局技术委员会在促进这一进程方面发挥了至关重要的作用。安理会大力鼓励它们在促进这一进程方面继续发挥主动、积极的作用。
“7. 安全理事会鼓励有此能力的会员国紧急提供进一步捐助,以通过发展局技术委员会支助这一进程。
“8. 安全理事会谴责最近在索马里境内发生的袭击人道主义人员及平民的行为,欢迎各方代表在埃尔多雷特商定保证所有人道主义及发展方面人员和设施的安全,敦促他们采取实际步骤,准许人道主义人员安全、不受限制的进出,以便在索马里全国各地开展援助工作。
“9. 安全理事会对索马里境内流离失所者的情况表示严重关切,敦促有关当局和各会员国为索马里难民的返回和重返社会提供支持,并向国内流离失所者提供紧急人道主义援助和保护。安理会特别关切地注意到人道主义工作人员仍然接触不到的摩加迪沙地区15万国内流离失所者的情况。安理会要求各武装派别按照《埃尔多雷特宣言》和《摩加迪沙宣言》立即提供通往这些人员和全国各地其他易受伤害者的安全通道。
“10. 安全理事会再次呼吁所有会员国、实体和个人充分遵守第733(1992)号决议所规定并经第1425(2002)号决议加强的军火禁运,并敦促索马里及该区域所有各方以及所接触的该区域以外的政府官员及其他行动者,在专家团按照第1425(2002)号决议和《埃尔多雷特宣言》第2.5条追查有关禁运的情报时给予充分合作。安理会赞赏专家团2002年11月14日通过安全理事会关于索马里问题的第751(1992)号决议所设委员会向安理会所作的口头简报,并期望专家团在任务期限终了时提出书面报告。
“11. 安全理事会请秘书长按照2002年3月28日安理会主席声明的规定,在安全条件允许时,继续连贯一致地落实索马里冲突后全面建设和平特派团的当地筹备活动。
“12. 安全理事会确认,冲突后全面解除武装、复员、康复和重返社会方案将对索马里的和平与稳定作出重要贡献。
“13. 安全理事会鼓励秘书长积极支持发展局发起的索马里民族和解进程以及正在埃尔多雷特召开的会议。
“14. 安全理事会表示决心协助各方执行整个索马里民族和解进程中通过的促进和平的各个步骤和结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