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国安理会主席声明2003年第11号 联合国安理会主席声明2003年第12号
S/PRST/2003/12
联合国安理会主席声明2003年第13号
本作品收录于《联合国安理会2003年主席声明
2003年7月25日安全理事会第4794次会议

    安全理事会主席在2003年7月25日安全理事会第4794次会议上,就安理会审议的题为“安全理事会代表团”的项目,代表安理会发表声明如下:

      “安全理事会欢迎其2003年6月7日至16日派往中部非洲代表团的报告(S/2003/653)和2003年6月26日至7月5日派往西非代表团的报告(S/2003/688)中提出的建议。

      “安全理事会赞同这两个代表团所提属于安理会职责范围的建议,并希望看到这些建议得到实施。它在编写延长联合国组织刚果民主共和国特派团的任务期限和加强其任务的决议时已考虑到有关建议。

      “对于执行建议的职责属于其他方面的,安理会期望以伙伴身份同它们协作,其中包括联合国机构和规划署;中部非洲和西非国家政府;区域和分区域组织,特别是西非国家经济共同体;捐助国;非政府组织;民间社会。安理会请它们向安理会通报其执行工作,以便安理会给予支持并采取任何必要的进一步行动。

      “安全理事会强调对小武器和轻武器、雇佣军、儿童兵和人道主义进出等问题必须采取分区域办法。安理会强调,联合国的后续活动需要整个联合国系统的密切合作与协调。这些方面的行动也应得到适当的组织、特别是西非的组织参与。

      “安全理事会请秘书长就属于其职责范围的建议采取后续行动,并请他在2003年11月30日前提出进度报告。

      “安全理事会认识到实施这些建议可能需要资源。因此,它将继续鼓励有此能力的捐助国支持这些努力,并在这方面协助区域组织和分区域组织。

      “安全理事会打算在2003年12月审查这些建议的执行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