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国安理会主席声明2003年第27号 中华文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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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国安理会主席声明2003年第28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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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理事会主席的声明
安全理事会主席在2003年12月15日的安全理事会第4882次会议上,就安理会审议的题为“武装冲突中保护平民”的项目,代表安理会发表声明如下:
“安全理事会回顾其关于武装冲突中保护平民的1999年9月17日第1265(1999)号和2000年4月19日第1296(2000)号决议,以及1999年2月12日(S/PRST/1999/6)、2002年3月15日(S/PRST/2002/6)和2002年12月20日(S/PRST/2002/41)的主席声明,并重申需要将武装冲突中保护平民作为一个重要项目保留在安理会议程上。
安全理事会还重申关切平民在武装冲突中承受痛苦和苦难,认识到这种情况对持久和平、和解与发展所造成的影响。安全理事会强烈谴责在武装冲突情势中对平民或国际法、特别是国际人道主义法规定的其他受保护者的一切攻击和暴力行为,包括对妇女、儿童、难民、国内流离失所者和其他易受伤害群体的此种攻击和暴力行为;重申武装冲突各方必须依照适用的国际法,采取一切可能措施确保联合国人员和有关人员以及国际人道主义组织人员的安全、保障和行动自由;并认识到确保人道主义准入、迅速重建法治、司法与和解是从冲突有效过渡到和平必不可少的因素。安全理事会再次呼吁武装冲突各方充分履行《联合国宪章》的规定以及国际法,尤其是国际人道主义、人权和难民法的规则和原则,并充分执行安全理事会的有关决定。安理会回顾各国有义务尊重包括日内瓦四公约在内的国际人道主义法和确保其得到尊重,并强调各国有责任终止有罪不罚现象,起诉应对灭绝种族罪、战争罪、危害人类罪和严重违反人道主义法负责者。安理会还关心地注意到主管人道主义事务副秘书长在12月9日安全理事会公开会议上提出的关于武装冲突中保护平民的“十点行动计划”,并期待就这一问题进一步开展讨论和协商。
回顾2002年3月15日安全理事会通过了作为主席声明(S/PRST/ 2002/6)附件的《备忘录》,以便利安理会审议有关保护平民的问题,还回顾安理会在2002年12月20日的主席声明(S/PRST/2002/41)中表示愿意每年增订《备忘录》,以反映在武装冲突中保护平民的各种新趋势,安全理事会兹通过本主席声明附件所载的增订《备忘录》。安全理事会重申《备忘录》十分重要,它是一项实用工具,在审议维持和平任务时为更好地分析和判断关键的保护问题提供基础,并强调需要更经常一贯地实施《备忘录》所述的各种办法,同时考虑到每一冲突形势的具体情况。安理会承诺继续积极处理此案。”
附件
武装冲突中保护平民
备忘录
供安全理事会在审议维持和平任务时考虑有关保护平民的问题
武装冲突中保护平民是联合国安全理事会关于和平与安全的工作的核心。2002年3月15日,安全理事会通过了一个备忘录(S/PRST/2002/6),作为审议保护问题的实际指南,并议定定期予以更新和审查及增订其内容。本文件是这一重要的行动工具的首次更新,于2003年12月15日作为主席声明S/PRST/2003/27的附件获得通过。
在2001年6月21日安全理事会主席给秘书长的信(S/2001/614)中,安全理事会成员欢迎秘书长2001年3月30日关于武装冲突中保护平民的报告(S/2001/331),并认为秘书长的进一步意见将对安理会审议该报告所述问题有帮助。
为便利在审议设立、改变或结束维持和平行动时,在适当情况下妥善考虑有关保护平民的问题,安理会成员建议应与安理会密切合作起草一份《备忘录》,开列这方面的有关问题。
本《备忘录》是安全理事会与秘书处交流协商的产物,纳入联合国内许多机构、包括机构间常设委员会(机构间常委会)的经验。本文件是基于安理会以往对这些问题的审议,包括第1265(1999)号和第1296(2000)号决议。其中强调指出安全理事会行动的主要目的,提出在达成这些目的时应考虑的具体问题,并且列出安全理事会以往涉及这种关切的决议。
考虑到每项维持和平任务必须在逐案基础上制定,本文件并不打算作为蓝图。其中所述每项问题是否相关、是否切合实际,必须根据每种局势的具体情况加以考虑和调整。秘书长关于“没有战略,就无法撤离”的报告(S/2001/394)中着重指出,安全理事会应当根据对冲突的共同了解,就和平行动的明确、可实现的任务达成协议。在这方面,从一开始,调动必要资金和适当的资源就必须是安全理事会通盘考虑的组成部分。
在没有设立维持和平行动的地方,平民常常陷入呼救无门的境地。这种情况可能需要安理会紧急注意。因此,本《备忘录》也对安理会可能想要考虑维和行动以外的行动的情况提供指导。
作为实际工具,本《备忘录》并不影响安全理事会各项决议和安理会其他决定的规定。本文件可以定期审查和更新,以反映有关武装冲突中保护平民的最新关切,包括解决这些问题的新趋势和新措施。
流离失所者和东道社区的安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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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目标 | 考虑的问题 | 先例* | ||
1. 优先重视并支持流离失所者和东道社区平民的立即保护需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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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RES/1509(2003),执行部分第3j及1和6段 S/RES/1508(2003),执行部分第10段 S/RES/1493(2003),执行部分第27段 S/RES/1484(2003),执行部分第1段 S/RES/1479(2003),执行部分第10段 S/RES/1470(2003),执行部分第16段 S/RES/1427(2002),执行部分第12段 S/RES/1419(2002),执行部分第11段 S/RES/1393(2002),执行部分第11段 S/RES/1355(2001),执行部分第14段 S/RES/1346(2001),执行部分第7、8、9段 S/RES/1319(2000),执行部分第1段 S/RES/1296(2000),执行部分第12、14段 S/RES/1286(2000),执行部分第12段 S/RES/1270(1999),执行部分第19段 S/RES/1244(1999),执行部分第9c、11k、18段 S/RES/1208(1998),执行部分第4、12段 | ||
2. 优先重视并支持维持流离失所者营地和安置点的人道主义和平民性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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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触弱势群体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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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目标 | 考虑的问题 | 先例* | ||
作为人道主义援助和保护的基本先决条件,为安全、无阻地接触弱势群体提供便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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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RES/1509(2003),执行部分第3j、5、8段 S/RES/1502(2003),执行部分第4、5b段 S/RES/1494(2003),执行部分第25段 S/RES/1493(2003),执行部分第12、15、25段 S/RES/1479(2003),执行部分第10段 S/RES/1456(2003),附件执行部分第6段 S/RES/1405(2002),执行部分第1段 S/RES/1419(2002),执行部分第12段 S/RES/1417(2002),执行部分第7段 S/RES/1445(2002),执行部分第14段 S/RES/1379(2001),执行部分第4、5段 S/RES/1378(2001),执行部分第2段 S/RES/1314(2000),执行部分第7、14段 S/RES/1296(2000),执行部分第8、10、12、15段 S/RES/1286(2000),执行部分第9、10段 S/RES/1279(1999),执行部分第5e、7段 S/RES/1272(1999),执行部分第2d、10、11段 S/RES/1270(1999),执行部分第8(d&g)、13、14、22段 S/RES/1265(1999),执行部分第7、8、10段 S/RES/1264(1999),执行部分第2段 S/RES/1244(1999),执行部分第9h段 S/PRST/2000/4 |
人道主义人员和有关人员的安全保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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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目标 | 考虑的问题 | 先例* | ||
确保人道主义人员、联合国人员和有关人员的安全保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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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RES/1509(2003),执行部分第3j、5段 S/RES/1502(2003),执行部分第1、3、4、5(a-c)、6段 S/RES/1494(2003),执行部分第25、26段 S/RES/1493(2003),执行部分第25段 S/RES/1445(2002),执行部分第14段 S/RES/1417(2002),执行部分第7段 S/RES/1378(2001),执行部分第2、5段 S/RES/1319(2000),执行部分第1段 S/RES/1296(2000),执行部分第12段 S/RES/1286(2000),执行部分第9段 S/RES/1272(1999),执行部分第10段 S/RES/1270(1999),执行部分第8d、13、14段 S/RES/1265(1999),执行部分第7、8、9、10段 S/RES/1244(1999),执行部分第9h段 S/PRST/2000/4 |
安全和法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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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目标 | 考虑的问题 | 先例* | ||
加强地方警察和司法系统保护平民人身安全和执法及维持秩序的能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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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RES/1509(2003),执行部分第3n段 S/RES/1493(2003),执行部分第7段 S/RES/1401(2002),执行部分第4段 S/RES/1400(2002),执行部分第7段 S/RES/1378(2001),执行部分第3、4段 S/RES/1315(2000),执行部分第4段 S/RES/1272(1999),执行部分第2(a-c、e)、3a、13段 S/RES/1270(1999),执行部分第23段 S/RES/1265(1999),执行部分第15段 S/RES/1244(1999),执行部分第9d、11(i-j)段 |
解除武装、复员、重返社会和康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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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目标 | 考虑的问题 | 先例* | ||
协助社区实现稳定和复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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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RES/1509(2003),执行部分第3(f&g)、17、18段 S/RES/1479(2003),执行部分第3(第6段)、9段 S/RES/1460(2003),执行部分第13段 S/RES/1445(2002),执行部分第4、5、6段 S/RES/1417(2002),执行部分第9段 S/RES/1400(2002),执行部分第6段 S/RES/1379(2001),执行部分第11(c、d、f)、12a段 S/RES/1376(2001),执行部分第12段 S/RES/1366(2001),执行部分第16段 S/RES/1325(2000),执行部分第8a、13段 S/RES/1318(2000),附件执行部分五 S/RES/1296(2000),执行部分第16段 S/RES/1270(1999),执行部分第3、4、8(b&c)、9、20段 S/RES/1265(1999),执行部分第12段 S/RES/1261(1999),执行部分第15段 S/PRST/2000/10 S/PRST/1999/28 |
小武器和排雷行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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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目标 | 考虑的问题 | 先例* | ||
为弱势群体和人道主义人员建立安全的环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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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RES/1479(2003),执行部分第13段 S/RES/1460(2003),执行部分第7段 S/RES/1433(2002),执行部分第3B(2)段 S/RES/1379(2001),执行部分第6、9d段 S/RES/1318(2000),执行部分六(第1段) S/RES/1314(2000),执行部分第8段 S/RES/1296(2000),执行部分第10、20段 S/RES/1286(2000),执行部分第12段 S/RES/1265(1999),执行部分第17段 S/RES/1261(1999),执行部分第14、17a段 S/RES/1244(1999),执行部分第9e段 S/PRST/1999/28 |
对妇女的影响和妇女的贡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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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目标 | 考虑的问题 | 先例* | ||
1. 满足妇女对援助和保护的具体需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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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加强妇女在制订和执行保护平民的适当应对措施方面作为积极行动者的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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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儿童的影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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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目标 | 考虑的问题 | 先例* | ||
满足儿童对援助和保护的具体需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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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RES/1509(2003),执行部分第9、10段 S/RES/1493(2003),执行部分第13段 S/RES/1479(2003),执行部分第15段 S/RES/1460(2003),执行部分第3、9、10、12、13段 S/RES/1436(2002),执行部分第15段 S/RES/1400(2002),执行部分第14段 S/RES/1379(2001),执行部分第2、4、8e、10c、11(c、d、f)、12a段 S/RES/1314(2000),执行部分第11、12、13、14、16、17段 S/RES/1296(2000),执行部分第9、10段 S/RES/1270(1999),执行部分第18段 S/RES/1261(1999),执行部分第2、8、13、15、17a段 S/PRST/1998/18 |
司法与和解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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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目标 | 考虑的问题 | 先例* | ||
1. 结束犯有严重违反国际人道主义法、人权法和刑法行为的人逍遥法外的局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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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RES/1509(2003),执行部分第10段 S/RES/1479(2003),执行部分第8段 S/RES/1436(2002),执行部分第11、15段 S/RES/1400(2002),执行部分第5段 S/RES/1398(2002),执行部分第14段 S/RES/1379(2001),执行部分第9a段 S/RES/1325(2000),执行部分第11段 S/RES/1319(2000),执行部分第2、3段 S/RES/1318(2000),附件执行部分六(第3段) S/RES/1315(2000),执行部分第1-3、8段 S/RES/1314(2000),执行部分第2、9段 S/RES/1272(1999),执行部分第16段 S/RES/1270(1999),执行部分第17段 S/RES/1265(1999),执行部分第4、6段 S/RES/1261(1999),执行部分第3段 S/RES/955(1994),执行部分第1、2段 S/RES/827(1993),执行部分第2、4段 | ||
2. 通过推动查明真相和实现和解,在东道国建立信任和增进稳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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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部队和维持和平部队的训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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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目标 | 考虑的问题 | 先例* | ||
确保多国部队充分认识与保护平民有关的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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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RES/1460(2003),执行部分第9段 S/RES/1445(2002),执行部分第18段 S/RES/1379(2001),执行部分第10b段 S/RES/1325(2000),执行部分第6段 S/RES/1318(2000),附件执行部分三(第2段) S/RES/1308(2000),执行部分第3段 S/RES/1296(2000),执行部分第19段 S/RES/1270(1999),执行部分第15段 S/RES/1265(1999),执行部分第14段 S/PRST/2001/31 S/PRST/2001/16 S/PRST/1998/18 |
司法与和解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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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目标 | 考虑的问题 | 先例* | ||
1. 制止煽动暴力的言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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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RES/1509(2003),执行部分第16段 S/RES/1417(2002),执行部分第4、5段 S/RES/1353(2001),附件一,B-执行部分第10、11段 S/RES/1296(2000),执行部分第17、18段 | ||
2. 促进和支持对关于冲突的新闻的正确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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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资源与武装冲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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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目标 | 考虑的问题 | 先例* | ||
处理自然资源开发对保护平民的影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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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RES/1509(2003),执行部分第3r段 S/RES/1493(2003),执行部分第28段 S/RES/1460(2003),执行部分第16b段 S/RES/1436(2002),执行部分第8段 S/RES/1417(2002),执行部分第15段 S/RES/1379(2001),执行部分第6、9d段 S/RES/1376(2001),执行部分第8段 S/RES/1318(2000),附件执行部分六(第2段) S/RES/1314(2000),执行部分第8段 S/RES/1306(2000),执行部分第1、2、9、19a段 |
制裁的人道主义影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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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目标 | 考虑的问题 | 先例* | ||
处理自然资源开发对保护平民的影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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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RES/1478(2003),执行部分第18、19段 S/RES/1409(2002),执行部分第4、5、6段 S/RES/1408(2002),执行部分第16段 S/RES/1379(2001),执行部分第7段 S/RES/1343(2001),执行部分第5(a-d)、6、7(a&b)、13a段 S/RES/1333(2000),执行部分第5(a-c)、7、8(a-c)、10、11、12、14、15d、23段 S/RES/1325(2000),执行部分第14段 S/RES/1314(2000),执行部分第15段 S/RES/1298(2000),执行部分第6、7、8、16段 S/RES/1296(2000),执行部分第21段 S/RES/1267(1999),执行部分第4段 S/RES/1265(1999),执行部分第16段 S/PRST/1999/28 |
* 决议索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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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RES/1509(2003) | 关于利比里亚局势 | |
S/RES/1508(2003) | 关于延长联合国塞拉利昂特派团(联塞特派团)的任务期限 | |
S/RES/1502(2003) | 关于在冲突区保护人道主义人员、联合国人员和有关人员 | |
S/RES/1494(2003) | 关于延长联合国格鲁吉亚观察团(联格观察团)的任务期限 | |
S/RES/1493(2003) | 关于延长联合国组织刚果民主共和国特派团 (联刚特派团)的任务期限 | |
S/RES/1484(2003) | 关于授权在刚果民主共和国布尼亚部署临时紧急多国部队 | |
S/RES/1479(2003) | 关于科特迪瓦局势 | |
S/RES/1478(2003) | 关于为使关于利比里亚的第1343(2001)号决议的要求得到遵守而采取强制措施 | |
S/RES/1470(2003) | 关于延长联合国塞拉利昂特派团(联塞特派团)的任务期限 | |
S/RES/1460(2003) | 关于儿童与武装冲突 | |
S/RES/1456(2003) | 关于打击恐怖主义 | |
S/RES/1445(2002) | 关于刚果民主共和国的和平进程 | |
S/RES/1436(2002) | 关于延长联合国塞拉利昂特派团(联塞特派团)的任务期限 | |
S/RES/1433(2002) | 关于设立联合国安哥拉特派团(联安特派团) | |
S/RES/1427(2002) | 关于延长联合国格鲁吉亚观察团(联格观察团)的任务期限 | |
S/RES/1419(2002) | 关于支持过渡当局充分执行《关于在阿富汗重建永久政府机构之前的临时安排的协定》 | |
S/RES/1417(2002) | 关于延长联合国组织刚果民主共和国特派团 (联刚特派团)的任务期限 | |
S/RES/1408(2002) | 关于因利比里亚不遵守第1343(2001)号决议第2段的要求而对其采取措施 | |
S/RES/1409(2002) | 关于作为人道主义方案的基础向伊拉克出售或供应商品的安排 | |
S/RES/1405(2002) | 关于向杰宁难民营派出真相调查团的倡议 | |
S/RES/1401(2002) | 关于设立联合国阿富汗援助团(联阿援助团) | |
S/RES/1400(2002) | 关于延长联合国塞拉利昂特派团(联塞特派团)的任务期限 | |
S/RES/1393(2002) | 关于延长联合国格鲁吉亚观察团(联格观察团)的任务期限 | |
S/RES/1379(2001) | 关于儿童与武装冲突 | |
S/RES/1378(2001) | 关于阿富汗局势 | |
S/RES/1376(2001) | 关于刚果民主共和国局势 | |
S/RES/1366(2001) | 关于安全理事会在预防武装冲突中的作用 | |
S/RES/1355(2001) | 关于刚果民主共和国局势和延长联合国组织刚果民主共和国特派团 (联刚特派团)的任务期限 | |
S/RES/1346(2001) | 关于延长联合国塞拉利昂特派团(联塞特派团)的任务期限 | |
S/RES/1353(2001) | 关于加强与部队派遣国合作 | |
S/RES/1343(2001) | 关于利比里亚局势 | |
S/RES/1333(2000) | 关于阿富汗局势 | |
S/RES/1327(2000) | 关于执行联合国和平行动问题小组的报告 | |
S/RES/1325(2000) | 关于妇女、和平与安全 | |
S/RES/1319(2000) | 关于东帝汶局势 | |
S/RES/1318(2000) | 关于确保安全理事会在维护国际和平与安全方面、尤其是在非洲发挥有效作用 | |
S/RES/1315(2000) | 关于塞拉利昂局势 | |
S/RES/1314(2000) | 关于儿童与武装冲突 | |
S/RES/1308(2000) | 关于安全理事会在维持国际和平与安全方面的责任:艾滋病毒/艾滋病与国际维持和平行动 | |
S/RES/1306(2000) | 关于塞拉利昂局势 | |
S/RES/1298(2000) | 关于厄立特里亚和埃塞俄比亚局势 | |
S/RES/1296(2000) | 关于武装冲突中保护平民 | |
S/RES/1286(2000) | 关于布隆迪局势 | |
S/RES/1279(1999) | 关于刚果民主 | |
S/RES/1272(1999) | 关于东帝汶局势 | |
S/RES/1270(1999) | 关于塞拉利昂局势 | |
S/RES/1267(1999) | 关于阿富汗局势 | |
S/RES/1265(1999) | 关于武装冲突中保护平民 | |
S/RES/1264(1999) | 关于东帝汶局势 | |
S/RES/1261(1999) | 关于儿童与武装冲突 | |
S/RES/1244(1999) | 关于科索沃局势 | |
S/RES/1208(1998) | 关于 | |
S/RES/955(1994) | 关于设立卢旺达问题国际刑事法庭 | |
S/RES/827(1993) | 关于设立前南斯拉夫问题国际刑事法庭 | |
S/RES/824(1993) | 关于波斯尼亚和黑塞哥维那局势 | |
S/PRST/2002/41 | 关于武装冲突中保护平民 | |
S/PRST/2002/6 | 关于武装冲突中保护平民 | |
S/PRST/2001/31 | 关于妇女与和平与安全 | |
S/PRST/2001/16 | 关于安全理事会在维持国际和平与安全方面的责任:艾滋病毒/艾滋病与国际维持和平行动 | |
S/PRST/2000/10 | 关于维持和平与安全以及冲突后建设和平 | |
S/PRST/2000/4 | 关于在冲突区保护联合国人员、有关人员和人道主义人员 | |
S/PRST/1999/28 | 关于小武器 | |
S/PRST/1998/18 | 关于儿童与武装冲突 | |
** 安全理事会也确认GA/RES/55/2(2000)和GA/RES/46/182(1991)在保护平民和冲突根源的广泛范围内有重要意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