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国安理会主席声明2005年第27号 中华文库
← | 联合国安理会主席声明2005年第26号 | 联合国安理会主席声明2005年第27号 S/PRST/2005/27 |
联合国安理会主席声明2005年第28号 |
|
安全理事会主席在2005年6月29日安全理事会第5218次会议上,就安理会审议的题为“刚果民主共和国局势”的项目,代表安理会发表声明如下:
“安全理事会注意到,刚果民主共和国议会两院根据2002年12月17日在比勒陀利亚签署的《包容各方的全面协定》的规定和《过渡宪法》第196条,于2005年6月17日联合作出决定,把2005年6月30日届满的过渡时期延长六个月,并可再延长一次。
“安全理事会要求刚果所有各方尊重这一决定。该决定是为了让协定规定的选举能在后勤和安全条件令人满意的情况下举行。安全理事会请刚果人和平地动员起来并进行这一选举进程,尤其敦促各候选人和政党不要采取任何可能扰乱选举的行动。在这方面,安全理事会注意到2005年5月26日秘书长关于刚果民主共和国选举的特别报告(S/2005/320)中的建议,即各政党必须签署和承诺尊重商定的选举进程行为守则。安理会促请各方和所有过渡机构竭尽全力,严格遵守独立选举委员会拟订的投票时间表,尤其是尽快开始筹备对宪法草案的全民投票。
“安全理事会欣见迄今为止在筹备选举,特别是通过和颁布全民投票法,以及开始金沙萨选民登记工作方面取得的进展,这是在刚果民主共和国选举进程中迈出的历史性的重要一步。安理会要求过渡当局加快有待进行的改革,特别是起草选举法和整编安保部队。
“安全理事会强调指出,选举对于刚果民主共和国长久恢复和平与稳定、实现民族和解和建立法治至关重要。它为此吁请刚果当局以透明方式切实全面控制国家财政,让那些挪用公款的人或贪污腐败的人无法逍遥法外。为此,安理会鼓励刚果当局继续在充分尊重刚果民主共和国主权的情况下,与国际伙伴进行协商,作出可靠的安排,进一步支持推行善政和透明经济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