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国安理会主席声明2005年第6号 中华文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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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国安理会主席声明2005年第7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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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理事会主席在2005年2月16日安全理事会第5126次会议上,就安理会审议的题为“中东局势,包括巴勒斯坦问题”的项目,代表安理会发表声明如下:
“ 安全理事会欢迎2005年2月8日在埃及沙姆沙伊赫举行的首脑会议,欢迎以色列总理阿里埃勒·沙龙先生与巴勒斯坦权力机构主席马哈茂德·阿巴斯先生恢复直接会谈。安理会对阿拉伯埃及共和国总统胡斯尼·穆巴拉克邀请双方出席首脑会议以及约旦国王阿布杜拉赫·本·侯赛因参加会议表示感谢。
“ 安全理事会强调以色列政府和巴勒斯坦权力机构达成的各项谅解的重要性,尤其是所有巴勒斯坦人将停止对无论何处的任何以色列人的一切暴力行为,以色列将停止对无论何处的任何巴勒斯坦人的一切军事活动。安全理事会呼吁双方充分尊重他们在这方面的承诺。
“ 安全理事会确认,这些谅解连同最近的其他积极发展,是促使双方恢复信任的主要步骤,也是一个重大契机,借以加强新的合作精神,增进有助于在该区域实现和平共处的气氛。
“ 安全理事会赞扬埃及和约旦发挥作用,促成以色列政府与巴勒斯坦权力机构在《路线图》框架内恢复对话。
“ 安全理事会欢迎联合王国政府倡议于3月1日在伦敦召开一次国际会议,支持巴勒斯坦人的努力,为建立一个有生存能力的巴勒斯坦国奠定基础。安全理事会还欢迎将在伦敦会议期间举行的‘四方’部长级会议。
“ 安理会期待‘四方’与双方更密切地交往,确保在和平进程中,以及在全面执行《路线图》和包括第242(1967)号、第338(1973)号、第1397(2002)号和第1515(2003)号决议在内的安全理事会相关决议方面,持续取得进展,以期最终建立一个独立、有生存能力、民主和享有主权的巴勒斯坦国,与以色列和平、安全地毗邻共存。
“ 安全理事会期待在中东实现公正、持久和全面的和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