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国安理会主席声明2006年第12号 中华文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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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国安理会主席声明2006年第13号 |
安全理事会主席的声明
安全理事会主席在2006年3月23日安全理事会第5394次会议上,就安理会审议的题为“布隆迪局势”的项目,代表安理会发表声明如下:
“安全理事会注意到秘书长关于联合国布隆迪行动的第六次报告,并核准他的建议。
“安全理事会深为关切民族解放力量(民解力量)继续诉诸暴力,民解力量同布隆迪军队交战,双方都在侵犯人权,以及该地区继续存在不稳定因素。安理会呼吁立即停止敌对行动和侵犯人权行为。安理会欣见恩库伦齐扎总统承诺惩办应对侵权行为负责的人,鼓励布隆迪政府为此与联合国人权监测员密切合作。
“安全理事会欢迎民解力量领导人阿加顿·鲁瓦萨最近在达累斯萨拉姆发表讲话,表示愿意谈判,以便最终结束暴力。安理会敦促双方抓住这一谈判机会,以期在全国实现和平。
“为此,安全理事会请秘书长定期向其通报局势的发展,并与布隆迪政府商讨联布行动的撤离计划。
“安全理事会欣见布隆迪政府在完成过渡后取得的进展,特别是它为减少贫穷作出的努力。
“安全理事会鼓励布隆迪各方继续推行在阿鲁沙商定的改革,同时继续保持使布隆迪得以圆满完成过渡的对话、协商一致和包容精神。
“安全理事会邀请区域倡议发起国继续与布隆迪当局合作,巩固该国和该地区的和平。安理会鼓励国际社会,其中包括联合国各有关机构,在联布行动撤离后,继续长期支持布隆迪当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