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国安理会主席声明2006年第30号 中华文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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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国安理会主席声明2006年第31号 |
安全理事会主席的声明
安全理事会主席在2006年7月12日安全理事会第5484次会议上,就安理会审议的题为“恐怖行为对国际和平与安全造成的威胁”的项目,代表安理会发表声明如下:
“安全理事会严厉谴责2006年7月11日在印度各地、包括孟买发生的一系列造成大量伤亡的炸弹袭击,并向这些令人发指的恐怖主义行为的受害者及其家人,向印度政府和人民,表示最深切的同情和慰问。
“安全理事会强调,必须把这些应受谴责的恐怖主义罪行的犯罪者、组织者、资助者和支持者绳之于法,并敦促所有国家根据国际法和第1373(2001)号和第1624(2005)号决议为其规定的义务,在这方面与印度当局积极合作。
“安全理事会重申,一切形式和表现的恐怖主义是对国际和平与安全的一个最严重的威胁;任何恐怖主义行为都是犯罪行为,都是不可开脱的,不论其动机为何,在何处发生,何时发生和何人所为。
“安全理事会还重申,要根据《联合国宪章》,用一切手段消除恐怖主义行为对国际和平与安全的威胁。安理会提醒各国,必须确保其采取的反恐措施符合国际法,特别是国际人权法、难民法和人道主义法,为其规定的义务。
“安全理事会重申,决心根据《联合国宪章》为其规定的职责,打击一切形式的恐怖主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