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理事会主席的声明

安全理事会主席在2006年2月3日安全理事会第5365次会议上,就安理会审议的题为“中东局势,包括巴勒斯坦问题”的项目,代表安理会发表声明如下:

  “安全理事会祝贺巴勒斯坦人民举行了一次自由、公平和安全的选举。安全理事会称赞所有各方致力筹备和举行选举,尤其是称赞中央选举委员会和巴勒斯坦权力机构安全部队的专业精神。

  “安全理事会期望新政府继续矢志实现巴勒斯坦人民的和平与建国愿望。安全理事会欢迎阿巴斯主席申明巴勒斯坦权力机构继续承诺实施《路线图》,履行各方以前达成的协议和义务,通过谈判达成以色列-巴勒斯坦冲突的两国解决办法。安全理事会认为,未来巴勒斯坦政府的所有成员都必须对上述文书和原则作出承诺。

  “安全理事会认识到巴勒斯坦人民的人道主义需要,再次申明继续关心看守政府按照明确的改革和紧缩基准实现财政稳定。安全理事会注意到,主要捐助者已表示它们将根据巴勒斯坦权力机构新政府对非暴力、承认以色列、接受包括《路线图》在内的以前各项协定和义务等原则的承诺,审查今后向该政府提供援助的问题。

  “安全理事会提醒双方,它们应履行《路线图》所规定的义务和关于各项现有协定的义务,包括关于通行进出的义务。安理会呼吁双方避免采取有碍于解决最后地位问题的单方面行动。安全理事会强调巴勒斯坦权力机构必须阻止恐怖袭击,摧毁恐怖活动的基础结构。安理会再次表示必须停止扩大定居点,并再次表示对隔离墙路线的关切。

  “安全理事会再次申明对以色列和巴勒斯坦两个民主国家和平、安全地毗邻共存这一远景的热切期待。安全理事会重申应当而且有必要根据其所有相关决议,包括第242(1967)号、第338(1973)号、第1397(2002)号和第1515(2003)号决议,并根据马德里框架和土地换和平原则,在中东实现公正、全面和持久和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