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国安理会主席声明2015年第1号 联合国安理会主席声明2015年第2号
S/PRST/2015/2
联合国安全理事会
2015年1月14日
联合国安理会主席声明2015年第3号
本作品收录于《联合国安理会2015年主席声明

    安全理事会主席在2015年1月14日安全理事会第7359次会议上,就安理会审议的题为“冲突后建设和平”的项目,代表安理会发表声明如下:

    “安全理事会回顾其关于冲突后建设和平的各项决议和主席声明,特别是S/PRST/2009/23、S/PRST/2010/20、S/PRST/2011/2、S/PRST/2011/4和S/PRST/2012/29,

    并重申建设和平作为冲突后可持续和平与发展的基础,具有极为重要的意义。

    “安全理事会赞赏地注意到秘书长关于冲突后立即建设和平的报告(S/2014/694)和报告中表明建设和平的作用和经验教训的某些国家的资料。
    “安全理事会认识到,建设和平是联合国系统在刚摆脱冲突国家中的工作的一个重要部分,重申要实现持久和平与安全,就要在统一考虑政治、安全和发展问题的基础上不断采用统筹兼顾做法,在刚摆脱冲突的国家中加强对人权的尊重,促进性别平等,加强法治,推动经济发展,同时确认有关国家的具体需求和情况。
    “安全理事会着重指出,刚摆脱冲突国家的政府和相关地方行动者,包括民间社会,负有成功开展建设和平工作的首要责任。
    “安全理事会强调,必须让各方参与推进本国的建设和平进程和目标,以确保社会各阶层的需要都得到考虑。
    “安全理事会重申,各国享有自主权和主导权是实现持久和平的关键,并重申各国当局负有确定优先事项和冲突后建设和平战略的首要责任。
    “安全理事会特别指出,国际社会和各国要不断注意机构建设、扩大国家权力和重建核心公共行政职能、特别是建设和平等项工作,并提供财务和技术支助,以便在刚摆脱冲突国家中建立和维护和平。安全理事会认识到,建设和平工作仍因时常不能迅速和不断地提供财务支助而受到阻碍。安全理事会欢迎联合国建设和平基金发挥作用,填补这些不足,敦促会员国向该基金和帮助刚摆脱冲突国家的其他相关多方捐助信托基金捐款,补充它们的资金。
    “安全理事会确认联合国系统和广大国际社会集体开展的建设和平工作最近取得了成功,并确认联合国、包括安理会和广大国际社会在防止或减少冲突重现方面遇到的挫折和挑战。安全理事会表示决心继续审议冲突重现的根源。
    “安全理事会期待收到2015年对建设和平架构进行审查的结果和审议审查的建议,以便加强联合国系统的建设和平能力,包括加强建设和平架构的业绩和影响,以期根据商定的职权范围充分发挥它的潜力。
    “安全理事会着重指出,对建设和平架构的审查要结合秘书长将对维和行动进行的审查进行并与之配合。
    “安全理事会认识到,仍然需要让妇女进一步参加一切有关防止和解决武装冲突、维护和平与安全和冲突后建设和平的讨论,并在讨论中考虑到与性别平等有关的问题。
    “安全理事会回顾其第1645(2005)号决议,肯定建设和平委员会在建设和平架构中发挥的重要作用,强调安理会愿意加强它同建设和平委员会的联系,包括更多地利用委员会的咨询作用。安理会促请委员会进一步努力根据各国建设和平战略和优先事项,进一步协调和统一各伙伴的政策,并通过与国际金融机构、邻近国家和区域和次区域组织接触和建立伙伴关系,确保各区域和国际社会提供支持和做出有效反应。安全理事会特别指出建设和平涉及的区域层面的重要性,并指出在处理建设和平委员会咨询意见所涉政策和具体国家问题过程中,要同区域行动者接触并与之合作。
    “安全理事会指出,它尤其感谢建设和平委员会向其提供咨询,因为委员会协助在列入安理会议程的国家中执行安理会的任务规定。
    “安全理事会请秘书长在2015年12月前向安理会通报情况,并至迟在2016年12月向安理会提交报告,阐述联合国进一步开展的冲突后建设和平工作,包括妇女进一步参加建设和平的进展,同时顾及建设和平委员会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