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国安理会主席声明2016年第6号 联合国安理会主席声明2016年第7号
S/PRST/2016/7
联合国安全理事会
2016年5月13日
联合国安理会主席声明2016年第8号
本作品收录于《联合国安理会2016年主席声明

    安全理事会主席在2016年5月13日安全理事会第7692次会议上,就安理会审议的题为“恐怖主义行为对国际和平与安全造成的威胁”的项目,代表安理会发表声明如下:

    “安全理事会强烈谴责博科圣地在乍得湖流域地区的所有恐怖袭击、践踏人权和违反国际人道主义法的行为,包括杀害和暴力侵害平民(特别是妇女和儿童)、绑架、抢劫、强奸、性奴役和其他形式性暴力、招募和使用儿童和毁坏平民财产的行为。安全理事会深感关切的是,据报道,博科圣地的活动侵犯和践踏了乍得湖流域地区平民的人权,致使大量人口流离失所。安全理事会强调,必须追究那些应对这些侵犯和践踏人权和违反国际人道主义法行为负责的人的责任,并将这些人绳之以法。
    “安全理事会对博科圣地的活动继续破坏西非和中非区域的和平与安全深表关切。安全理事会对博科圣地与伊拉克和黎凡特伊斯兰国(伊黎伊斯兰国,亦称为达伊沙)有关联表示不安。
    “安全理事会要求博科圣地立即明确停止一切暴力行为和所有侵犯人权和违反国际人道主义法的行为。安全理事会要求立即无条件释放所有仍被关押的被绑架者,包括在被博科圣地关押的数千人中,2014年4月在尼日利亚博尔诺州奇博克被绑架的219名女学生。安全理事会确认,其中有些行为是危害人类罪和战争罪。
    “安全理事会对博科圣地在乍得湖流域地区的活动造成了大规模人道主义危机深表关切,包括220万尼日利亚人流离失所,喀麦隆、乍得和尼日尔等邻国境内有450 000多名境内流离失所者和难民。安全理事会注意到乍得湖流域地区估计有420万人的粮食得不到保障,其中包括尼日利亚博尔诺和约贝州的80万人,如果不立即提供紧急粮食援助,估计那里每天可能会有184名儿童挨饿。安全理事会赞扬国际社会,特别是乍得湖流域地区各国人民和政府,为流离失所者提供支持,包括在人道主义行动者和联合国相关实体的援助下这样做。安全理事会敦促国际社会立即协助为喀麦隆、乍得、尼日尔和尼日利亚境内受危机影响最大的人提供紧急人道主义援助,注意到提供这些援助需要5.31亿美元,今年收到了其中大约10%的款项。
    “安全理事会赞扬喀麦隆、乍得、尼日尔和尼日利亚政府在从博科圣地手中夺取领土方面取得重大进展,包括通过总部设在乍得恩贾梅纳的多国联合特遣队取得进展。安全理事会敦促参加多国联合特遣队的会员国进一步加强区域军事合作与协调,特别是巩固军事上的进展,不让博科圣地有藏身之地,让人道主义人员和物资通行,协助在被解放地区恢复法治。安全理事会特别指出,必须采用着眼于整体的方式来削弱和击败博科圣地,包括根据有关国际法开展协调一致的安全行动,并加强文职人员的工作,在受影响地区改进治理,促进经济增长。
    “安全理事会欢迎尼日利亚联邦共和国总统穆罕马杜·布哈里采取重大举措,2016年5月14日在尼日利亚阿布贾召开第二届区域安全峰会,评估应对博科圣地威胁的区域措施,以便除其他外,通过一项综合性战略来处理危机涉及的治理、安全、发展、经济社会和人道主义问题,贯彻落实2014年5月的巴黎峰会,召开巴黎峰会是为了加强喀麦隆、乍得、尼日尔、尼日利亚以及贝宁之间的区域合作,以打击博科圣地。
    “安全理事会鼓励中部非洲国家经济共同体(中非经共体)和西非国家经济共同体(西非经共体)与非洲联盟协调,加快共同努力,采用一项共同战略来消除博科圣地的威胁。
    “安全理事会敦促参加多国联合特遣队的会员国继续做出努力,以便特遣队持久、可行和有效地开展行动。在这方面,安全理事会欢迎双边伙伴和多边组织提供援助,鼓励进一步提高支持,包括提供资金和后勤援助,提供相关装备和模式,以便更多地及时有效交换情报,推进该区域打击博科圣地的共同努力。
    “安全理事会强调,乍得湖流域地区的会员国需要配合对博科圣地采取的区域军事和安全行动,在双边伙伴和多边组织的协助下,在本国和区域做出努力,改善民生,为流离失所者和其他受冲突影响的人提供人道主义援助,促进教育,创造就业机会,巩固法治,促进实现稳定、重建、发展和经济恢复工作,帮助受害者和弱势群体,防止非法向武装团体和犯罪团伙贩运武器,并加强保护平民的措施和增进和保护人权、特别是妇女和儿童人权的措施。安全理事会促请联合国相关实体,包括联合国驻西非和萨赫勒办事处(西萨办)和联合国中部非洲区域办事处(中部非洲区域办),酌情支持该区域的会员国以及次区域和区域组织,消除博科圣地暴力行为对该区域的和平与稳定的影响。
    “安全理事会重申,任何恐怖主义行为,不论动机为何,在何时发生,何人所为,都是不可开脱的犯罪行为。安全理事会重申,所有国家都要根据《联合国宪章》和国际法、包括国际人权法、国际难民法和国际人道主义法为其规定的其他义务的情况下,采用一切手段消除恐怖行为对国际和平与安全造成的威胁。安全理事会强调,只有采取持久、全面的对策,让所有国家和国际、区域和次区域组织为消除恐怖主义威胁积极参与和协作,才能战胜恐怖主义。
    “安理会着重指出,需要将这些应受严斥的恐怖主义行为的实施者、组织者、资助者和支持者绳之以法,强调应追究那些要对这些行为负责者的责任,敦促所有国家根据国际法和安全理事会相关决议为其规定的义务,在这方面与所有相关当局积极合作。
    “安全理事会着重指出,必须立即有效执行安理会关于打击恐怖主义的相关决议和主席声明,为此尤其回顾第1373(2001)、第1624(2005)、第2178(2014)和第2253(2015)号决议,并回顾2016年5月11日安理会主席声明(S/PRST/2016/6)除其他外,确认必须反对恐怖主义和阻止恐怖组织招募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