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国安理会主席声明2022年第6号 中华文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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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国安理会主席声明2022年第7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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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理事会主席在2022年8月31日安全理事会第9122次会议上,就安理会审议的题为“非洲和平与安全”的项目,代表安理会发表声明如下:
- “安全理事会重申致力于根据《联合国宪章》维护所有国家的主权、领土完整和政治独立以及奉行睦邻、不干涉和区域合作原则。
- “安全理事会欢迎非洲国家、非洲联盟和次区域组织在预防冲突、建立和平、维持和平、建设和平及发展方面取得进展,呼吁所有相关伙伴加紧努力、提供支持和采取更加协调的行动,特别是为此强化努力改善能力建设,以应对这些挑战。
- “安全理事会确认需要以全面、包容、适应性强和有针对性的方式,根据每个国家和区域的具体情况采取措施,加强对非洲国家的能力建设支持,并强调必须尊重非洲国家在这方面的自主权和领导权。
- “安全理事会强调,必须应有关国家请求并与其密切协商,在充分尊重国际法情况下提供能力支持,以改善法治,加强国家机构,扩展合法的国家权力,加强治理,促进和保护人权,增强社会凝聚力和包容性,并促进可持续发展,以确保不让任何一个人掉队。
- “安全理事会重申致力于让妇女充分、平等、切实地参与预防和解决冲突以及和平、安全、发展和决策进程所有阶段,并将青年纳入其中。
- “安全理事会强调,有必要分享最佳做法,并提供财政支持,以促进包容各方、行之有效的解除武装、复员和重返社会进程(复员方案),包括曾与武装部队或武装团体有关联儿童获释和重返社会的相关进程,并在冲突后环境中改革安全部门,从而巩固和平、稳定和共同安全,在这方面确认必须建立可诉诸的执法和司法部门,并应要求强化支持,包括为执法人员提供专业培训。安全理事会重申支持非洲联盟的“平息非洲枪炮声”倡议,鼓励支持开展这方面的能力建设和培训。
- “安全理事会重申支持建设和平委员会的工作,确认与建设和平委员会大力协调、保持一致及合作的重要性,赞扬建设和平委员会继续与非洲各国和各区域接触,以按照国家建设和平优先重点,加强在包容性建设和平、社会经济发展、复员方案、安全部门改革以及司法机构和民族和解等领域的能力,强调这种互动接触应继续以国家自主权以及与次区域和区域组织建立有效伙伴关系的原则为指导,而且必须尽一切努力确保这些项目在补充建设和平基金活动的同时,获得适当供资并得到妥善利用,以确保可持续性和地方社区最佳利益。
- “安全理事会强调必须有效执行其制裁措施,以此作为实现非洲和平与稳定的工具,同时表示随时准备结合当地局势的演变情况以及尽可能减少负面人道主义影响的需要,在适当时审查、调整和取消其制裁制度。
- “安全理事会非常关切地注意到冠状病毒病(COVID-19)大流行对非洲国家造成多层面影响,包括在贫困、粮食安全、失业、贸易、供应链中断、旅游业和资金流动方面的严重影响以及其所产生的社会经济影响(特别是对妇女和女童而言),并认识到非洲国家在抗击COVID-19大流行、力求拯救生命和实现可持续、包容复苏方面所作的巨大努力以及非洲联盟为此发挥的引领作用。
- “安全理事会强调指出,需要加大对非洲国家特别是受武装冲突影响国家以及区域和次区域组织的支持,助其从这一大流行病中恢复并重建得更好,包括为此提供必要的医疗用品,诸如安全有效的检测、治疗和疫苗等,以及支持非洲国家加强其卫生系统,并促请疫苗生产国、特别是发达经济体和私营部门,为非洲迅速获得疫苗提供便利,包括为此鼓励按照共同商定的条件自愿进行技术转让。
- “安全理事会重申,发展、和平与安全和人权三者彼此关联、相辅相成,并认识到,没有和平就没有可持续发展,没有可持续发展也就没有和平,鼓励建立全球伙伴关系,以加快执行非盟《2063年议程》、联合国《2030年可持续发展议程》和非洲大陆自由贸易区,重申必须使国际支持与非洲自身的优先事项保持一致,欢迎非洲国家与其双边和多边伙伴之间形成的各种重要倡议,强调必须有效执行这些举措,以实现更强有力的全球发展。
- “安全理事会回顾武装冲突和暴力与冲突所引发粮食不安全和饥荒威胁之间的联系,强调必须建立可持续、有复原力的粮食系统,提高当地粮食生产能力,以加强非洲的粮食安全和营养,包括为此进行农业专家交流,建立农业示范中心,支持农业技术,投资于非洲农业初创企业,通过教育、职业培训或推广服务支持农户,协助建设农业和交通基础设施,力求构建一个涵盖育种、种植、加工、仓储、物流等所有领域的综合、健全粮食体系。
- “安全理事会着重指出,必须为实现社会经济发展提供支持,以借助经济发展保持非洲和平,包括通过跨国和跨区域基础设施发展、工业化、消除贫困、创造就业、实行农业现代化和促进创业,表示有必要继续支持非洲国家,同时考虑到它们各自的本国优先事项和需求。在这方面,安全理事会也特别指出法治在支持社会经济发展方面的重要性。安全理事会还注意到非盟冲突后重建和发展政策强调需开展全面体制建设,加强良好的经济治理,为此强化财政和金融管理机构以支持有效的税收,强化监测和评价机制及反腐败结构,确保问责制和透明度。
- “安全理事会鼓励所有相关利益攸关方加大力度支持非洲国家能力建设,以便其继续努力加强教育和职业培训,特别是对妇女和青年的教育和职业培训,为此强调指出,必须运用前沿技术并投资于数字化,为技术创新创造有利环境。
- “安全理事会认识到,非洲在气候变化成因方面是责任最小的区域之一,但却极易遭受气候变化、极端天气模式(即洪水、干旱、热浪、森林火灾、风暴、旋风及海平面上升等缓发事件和不断变化、不可预测的降雨模式)的不利影响,也认识到它们对粮食安全和一些非洲国家稳定的冲击,促请国际社会包括发达国家通过按共同商定条件开发、自愿转让和使用技术,开展可再生能源转变和能源效率等方面的能力建设,以及根据现有承诺提供和调集充足、可预测的资源,并使所有人都能平等获取,还呼吁国际社会和联合国支持关于开展全面风险评估的区域和次区域对话、倡议及合作,以便采取切实行动适应或缓减气候变化和环境退化带来的挑战,包括作为建设和平方面的努力。
- “安全理事会强调,恐怖主义和助长恐怖主义的暴力极端主义的存在可能加剧冲突,并可能因此削弱受影响国家,特别是这些国家的安全、稳定、治理、社会和经济发展,重申必须谴责一切形式和表现的恐怖主义,强调需要在国家、次区域和区域各级加大力度,包括通过能力支持和机构培训,支持非洲国家以综合方式消除有利于恐怖主义和助长恐怖主义的暴力极端主义蔓延的根源,包括支持非洲常备部队全面开展行动,提供有效和有针对性的能力建设、分享信息和最佳做法以及调动更多可持续、可预测的资源和专门知识。
- “安全理事会鼓励双边和多边伙伴应请求并在可能情况下,考虑到各国和各区域组织在人员、资金、技术、培训和设备方面的需求和优先重点,向这些国家和区域组织提供适当的支持,并继续协助增强这些国家和组织的能力,使其能够开展合作和协调,努力打击各区域海盗和海上武装抢劫行为,包括进行巡逻、海上执法、反海盗演习、陆海空监视以及其他行动。在这方面,安全理事会回顾其2021年8月9日主席声明(S/PRST/2021/15)。
- “安全理事会特别指出维和人员和维和特派团为维护非洲和平与安全作出的重要贡献,确认需要根据有关国家的实际需要和当地的局势,及时审查和调整维和特派团的任务,以确保维和行动的效力,请秘书长至迟于2023年8月31日结合其向安全理事会提出的关于联合国维持和平行动的全面年度简报,向安全理事会提交一份报告,说明联合国维持和平行动的总体绩效,并就如何改进其绩效、必要时调整它们各自任务或为其制订撤出战略以及加强维和人员安全保障的措施提出建议。
- “安全理事会鼓励继续通过区域和次区域安排建立和实施和平解决争端机制,以实现非洲大陆共同、综合、合作、可持续安全,赞扬非洲联盟努力进一步加强能力,包括为此推进非洲和平与安全架构,包括在预警、预防外交、调解、维持和平、建设和平、选举援助、促进和保护人权、国际人道法和法治、保护包括妇女和儿童在内的平民等方面,确认非洲联盟和次区域组织有能力消除非洲冲突的根源,同时指出国际社会和联合国需要在这方面提供支持。
- “安全理事会欢迎非洲联盟、次区域组织和区域机制根据安全理事会的决议和决定,继续在和平行动中作出重要努力并大力发挥作用,认识到非洲联盟在有效开展由非盟主导的行动方面所面临的一大制约因素,是需要确保其得到安全理事会授权并符合《宪章》第八章的行动获得可预测、可持续和灵活的资源,鼓励就解决此问题的方案进行进一步对话,包括根据安全理事会第2378(2017)号决议使用联合国摊款。安理会请秘书长至迟于2023年4月30日向安全理事会提交一份报告,说明联合国和非洲联盟迄今在履行安全理事会第2320(2016)号和第2378(2017)号决议所述承诺方面取得的最新进展,并就如何在借鉴各种良好做法和经验教训基础上向前推进提出建议,以确保获得可预测、可持续和灵活的资源。
- “安全理事会赞扬联合国-非盟伙伴关系取得进展,强调这一关系应进一步发展成为一种有系统、可操作的战略伙伴关系,鼓励开展各种努力,充分利用安全理事会与非洲联盟和平与安全理事会根据各自比较优势进行的相互协商,以促进就能力建设和共同战略进行进一步对话与合作,保持非洲和平,并表示随时准备在安全理事会与非洲联盟和平与安全理事会下一次年度磋商期间讨论和探讨进一步执行本声明所载建议的具体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