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国安理会第1278(1999)号决议 联合国安理会第1279(1999)号决议
1999年11月30日安全理事会第4076次会议通过
联合国安理会第1280(1999)号决议

    安全理事会

    回顾其1999年4月9日第1234(1999)号、1999年8月6日第1258(1999)号和1999年11月5日第1273(1999)号决议,以及1998年8月31日(S/PRST/1998/26)、1998年12月11日(S/PRST/1998/36)和1999年6月24日(S/PRST/1999/17)的主席声明,
    铭记联合国宪章》的宗旨和原则,以及安全理事会维持国际和平与安全的主要责任,
    重申刚果民主共和国和该区域所有国家的主权、领土完整和政治独立,
    又重申《卢萨卡停火协定》(S/1999/815)是解决刚果民主共和国冲突的最可行的基础,并注意到其中要求联合国在执行停火方面发挥作用,
    表示关切据称违反《停火协定》的情况,并敦促所有各方不发表可能危及和平进程的任何言论,不采取任何此种行动,
    强调签署各方有责任执行《停火协定》,要求签署各方允许并便利充分部署联合国军事联络官和他们在刚果民主共和国全境完成任务所需的其他人员,
    欢迎各国和各组织保证支持联合军事委员会(联合军委会),并要求其他方面同《停火协定》签署各方一起,为该机构捐助经费,
    关切地注意到刚果民主共和国的人道主义情况,并要求所有会员国捐助当前及今后的联合人道主义呼吁,
    表示关注冲突对刚果民主共和国全境平民的安全和福祉造成的严重后果,
    又表示关注冲突对刚果民主共和国境内、特别是该国东部地区人权情况造成的不利影响,以及在刚果民主共和国全境继续发生侵犯人权和违反国际人道主义法的行为,
    审议了秘书长1999年11月1日的报告(S/1999/1116)内的建议,
    重申派往刚果民主共和国的技术评价队必须成功地完成任务,评价各种条件,为联合国随后可能在该国进行的部署工作做准备,并取得冲突各方坚定保证联合国和有关人员的安全、保障和行动自由,
    回顾1994年12月9日通过的《联合国人员和有关人员安全公约》所载的有关原则,
    强调必须根据第1258(1999)号决议的规定充分部署联合国军事联络人员,
    1. 呼吁冲突各方停止敌对行动,全面执行《停火协定》的规定,利用联合军委会解决有关军事问题的争端;
    2. 强调必须持续开展真正民族和解的进程,鼓励所有刚果人参加将与非洲统一组织(非统组织)协调组办的全国对话,并呼吁刚果所有各方和非统组织就全国对话的调解人最后达成协议,
    3. 欢迎秘书长任命其刚果民主共和国问题特别代表,由他担任有关刚果民主共和国和平进程的联合国在该分区域的存在的负责人,并协助执行《停火协定》;
    4. 决定安理会第1258(1999)号第1273(1999)号决议授权的协助特别代表的人员,包括人权、人道主义事务、新闻、医疗支助、儿童保护、政治事务和行政支助领域的多学科工作人员,应组成联合国组织刚果民主共和国特派团(联刚特派团),到2000年3月1日为止,
    5. 又决定由秘书长特别代表领导的联刚特派团,按照第1258(1999)号第1273(1999)号决议,应执行以下正在进行的任务:
    (a) 同《停火协定》签署各方在其总部、以及在各签署国首都建立联系;
    (b) 与联合军委会联络,为它执行《停火协定》规定的职责、包括调查违反停火的情况提供技术援助;
    (c) 提供关于其所有行动地区的安全条件的情报,着重于影响今后就引进联合国人员作出决定的当地条件;
    (d) 为观察各部队的停火和脱离接触拟定计划;
    (e) 与《停火协定》签署各方保持联络,以帮助向流离失所者、难民、儿童和其他受影响的人提供人道主义援助,并协助保护人权,包括儿童权利;
    6. 强调在刚果民主共和国境内分阶段部署联合国军事观察员和必要的支助和保护人员的工作须待安理会的进一步决定,并表示打算考虑到技术评价队的调查结果,根据秘书长的进一步建议,迅速作出这项决定;
    7. 秘书长根据对安全、进出和行动自由等条件的评估和《停火协定》签署各方的合作情况,加快拟定行动概念;
    8. 秘书长定期向安理会通报情况,并尽快向安理会报告刚果民主共和国局势,就在该国进一步部署联合国人员并向他们提供保护事宜提出建议;
    9. 秘书长立即采取必要的行政步骤,为至多500名联合国军事观察员提供装备,以便将来经安理会授权后联合国能迅速部署这些人员;
    10. 决定继续积极处理此案。

    第4076次会议一致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