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国安理会第1319(2000)号决议 联合国安理会第1320(2000)号决议
2000年9月15日安全理事会第4197次会议通过
联合国安理会第1321(2000)号决议

    安全理事会

    回顾其2000年5月17日第1298(2000)号和2000年7月17日第1308(2000)号决议,及其关于埃塞俄比亚与厄立特里亚冲突的以往所有决议和主席声明,
    重申所有会员国对埃塞俄比亚和厄立特里亚的主权、独立和领土完整的承诺,
    还重申双方均须履行国际人道主义、人权和难民法规定的所有义务,
    回顾大会1994年12月9日第49/59号决议通过的《联合国人员和有关人员安全公约》所载的有关原则,
    表示大力支持埃塞俄比亚联邦民主共和国政府和厄立特里亚国政府间的《停止敌对行动协定》(S/2000/601),以及两国政府请求联合国协助执行该《协定》的正式来文(S/2000/627和S/2000/612),
    强调决心协同非洲统一组织和缔约双方充分执行《停止敌对行动协定》,并强调成功执行《协定》的首要条件是双方的决心,
    欢迎2000年8月9日秘书长的报告(S/2000/785),
    回顾其2000年7月31日第1312(2000)号决议,其中规定应组建联合国埃塞俄比亚和厄立特里亚特派团(埃厄特派团),
    1. 吁请双方履行国际法所规定的一切义务,包括履行《停止敌对行动协定》;
    2. 授权在埃厄特派团部署的军力可达4 200人,其中军事观察员可达220名,任务期限至2001年3月15日,任务如下:
    (a) 监测停止敌对行动;
    (b) 酌情协助确保双方遵守商定的安全承诺;
    (c) 监测与核查埃塞俄比亚部队从1999年2月6日之后占领的据点的重新部署情况,这些据点在1998年5月6日之前并不在埃塞俄比亚的管制之下;
    (d) 监测重新部署后的埃塞俄比亚部队各据点;
    (e) 同时监测厄立特里亚部队将重新部署的各据点,以便同埃塞俄比亚部队将重新部署的各据点保持25公里的距离;
    (f) 监测临时安全区,以协助确保遵守《停止敌对行动协定》;
    (g) 担任由联合国和非洲统一组织根据《停止敌对行动协定》成立的军事协调委员会的主席;
    (h) 为临时安全区及毗邻地区的人道主义排雷行动的各种活动进行协调和提供技术援助;
    (i) 使特派团在临时安全区及其毗邻地区的活动与这些地区内联合国和其他组织的人道主义活动取得协调;
    3. 欢迎秘书长有意任命一名特别代表,由他负责联合国在履行埃厄特派团任务所有各方面的工作;
    4. 秘书长在执行《停止敌对行动协定》的过程中与非洲统一组织取得协调;
    5. 呼吁双方采取一切可能必要的行动,以确保埃厄特派团出入便利、安全和行动自由,并为在秘书长认为必要的所有业务领域履行职责提供协助、支助和保护;
    6. 埃塞俄比亚和厄立特里亚两国政府在本决议通过后30天内,视需要与秘书长缔结部队地位协定,并回顾,在上述协定缔结之前,应暂时采行1990年10月9日的部队地位协定范本(A/45/594);
    7. 敦促双方立即进行排雷,以便确保联合国人员和有关人员均能安全出入受监测的各个地区,可视需要利用联合国的技术援助;
    8. 吁请双方确保人道主义人员均能安全无碍地接济所有需要救济的人;
    9. 又吁请所有各方同红十字国际委员会合作;
    10. 依据《联合国宪章》第七章,并按大会第1312(2000)号决议第5段的规定,决定第1298(2000)号决议第6段规定的措施不应适用于销售或供应:
    (a) 专供联合国在埃塞俄比亚或厄立特里亚使用的武器和有关物资;以及
    (b) 在联合国排雷事务处监督下在埃塞俄比亚或厄立特里亚境内的排雷业务使用的设备和有关物资,包括技术援助和训练;
    11. 鼓励所有国家和国际组织协助并参与埃塞俄比亚和厄立特里亚的更长期的重建和发展工作及其经济和社会复原;
    12. 秘书长定期详细地向安理会通报本决议的执行进展;
    13. 强调《停止敌对行动协定》将联合国维持和平特派团的任务结束与完成划定和标定埃塞俄比亚-厄立特里亚边界的工作挂钩,并请秘书长就该问题的现况定期提供最新信息;
    14. 吁请双方继续谈判,毫不拖延地达成一项全面的最后和平解决办法;
    15. 决定安理会在审议延长埃厄特派团的任务期限问题时,将考虑到双方在上文第13段和第13和第14段方面是否已取得了足够的进展;
    16. 决定继续积极处理此案。

    第4197次会议一致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