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国安理会第1458(2003)号决议 联合国安理会第1459(2003)号决议
2003年1月28日安全理事会第4694次会议通过
联合国安理会第1460(2003)号决议

    安全理事会

    深为关切地注意到世界某些区域未加工钻石非法贸易与助长影响到国际和平与安全的武装冲突之间的联系;
    回顾安全理事会管制未加工钻石非法贸易的各项有关决议,包括1998年6月12日第1173(1998)号、2000年7月5日第1306(2000)号、2001年3月7日第1343(2001)号、2001年12月19日第1385(2001)号和2002年5月6日第1408(2002)号决议;
    特别强调2000年4月18日第1295(2000)号决议,其中欢迎一项导致通过2002年11月5日《关于金伯利进程未加工钻石验证制度的因特拉肯宣言》的提议;
    又强调必须力求不让未加工钻石非法贸易助长冲突,从而防止冲突,这正是金伯利进程的本质;
    特别指出钻石的主要生产国、贸易国和加工国参加金伯利进程的自我管制制度的重要性;
    表示感谢对南非、纳米比亚、比利时、俄罗斯联邦、联合王国、安哥拉、博茨瓦纳、加拿大和瑞士等国政府主办金伯利进程的各次会议;
    赞赏地注意到行业和民间社会为拟定金伯利进程验证制度作出的重要贡献;
    又注意到2002年11月5日因特拉肯会议决定从2003年1月1日起启动金伯利进程验证制度;
    欢迎因特拉肯会议在拟定金伯利进程验证制度方面取得的进展,包括于2002年11月5日通过《关于金伯利进程未加工钻石验证制度的因特拉肯宣言》;
    1. 坚决支持因特拉肯会议通过的金伯利进程验证制度以及进行中的完善和实施该制度的过程,认为这是对打击冲突钻石贩运的宝贵贡献,期待加以实施,并坚决鼓励参与者进一步解决未决问题;
    2. 又欢迎《因特拉肯宣言》阐述的自愿的行业自我管制制度;
    3. 强调各方尽可能广泛地参加金伯利进程验证制度是非常重要的,应加以鼓励和推动,并敦促所有会员国积极参加该制度。

    第4694次会议一致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