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国安理会第1575(2004)号决议 联合国安理会第1576(2004)号决议
2004年11月29日安全理事会第5090次会议通过
联合国安理会第1577(2004)号决议

    安全理事会

    重申2004年4月30日第1542(2004)号决议,并回顾2004年2月29日第1529(2004)号决议及安理会主席关于海地局势的各项相关声明,
    赞扬秘书长特别代表进行的工作,以支持海地过渡政府及海地所有政治行为者致力促成全面并包容各方的民族对话与和解进程,包括于2005年举行公平自由的选举并随后向民选当局移交权力,
    着重指出政治和解与经济重建方面的努力仍然是海地稳定与安全的关键,并就此强调,所有会员国、特别是该区域的会员国,应继续支持过渡政府这方面的努力,
    敦促过渡政府继续在执行《临时合作框架》方面取得进展,包括同国际社会、尤其是联合国和国际金融机构密切合作,并在其充分协助下,制定具体的经济发展项目,
    欢迎设立海地问题核心小组和经社理事会海地问题特设咨询小组,
    谴责一切暴力行径,并谴责一些武装集团企图未经授权即在该国行使执法职能,
    就此强调必须立即开展解除武装、复员和重返社会方案(复员方案),并敦促过渡政府毫不拖延地成立国家复员方案委员会,
    又谴责一切侵犯人权行为,并敦促海地过渡政府采取一切必要措施,杜绝有罪不罚现象,
    关注人民仅因属于某一党派而被任意拘留的情况,并呼吁过渡政府释放所有未被控告的人,
    又呼吁国际社会全力支持过渡政府,继续应对该国各地自然灾害所造成的人道主义需要,
    欢迎会员国对联合国海地稳定特派团(联海稳定团)作出的贡献,并敦促部队和警察派遣国遵守商定的部署时间表,尤其指出必须增派说法语的警察,
    注意到海地的政治、社会和经济稳定继续面临挑战,并认定海地局势仍对该区域的国际和平与安全构成威胁,
    根据《联合国宪章》第七章的规定,采取第1542(2004)号决议执行部分第7段第一节所述的行动
    1. 决定第1542(2004)号决议规定的联海稳定团任务期限延长至2005年6月1日,并打算继续延长;
    2. 鼓励过渡政府继续积极探索一切可能的方式,将目前仍处于过渡进程之外但已摈弃暴力的人纳入民主和选举进程;
    3. 欢迎2004年11月18日秘书长关于联合国海地稳定特派团(联海稳定团)的报告(S/2004/908),并赞同秘书长在报告第52至57段所列的建议;
    4. 敦促相关的国际金融机构和捐助国及时支付它们在2004年7月19日和20日于哥伦比亚特区华盛顿举行的支持海地国际捐助者会议上认捐的资金;
    5. 秘书长至少每三个月向安理会提交一份报告,说明联海稳定团执行任务的情况;
    6. 决定继续处理此案。

    第5090次会议一致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