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国安理会第1693(2006)号决议 联合国安理会第1694(2006)号决议
2006年7月13日安全理事会第5487次会议通过
联合国安理会第1695(2006)号决议

    安全理事会

    回顾其以往的决议和主席声明,包括2006年3月31日第1667号决议,
    注意到,秘书长考虑到联合国利比里亚特派团(联利特派团)已经完成一系列任务,并根据对该特派团的有关任务和组成进行的审查,在2006年3月14日的报告(S/2006/159)中除其他外,建议调整该特派团的配置,并注意到秘书长2006年6月9日的报告(S/2006/376)再次建议增加一支建制警察部队,
    认定利比里亚局势继续对国际和平与安全构成威胁,
    根据《联合国宪章》第七章采取行动
    1. 决定按目前的核定人数,将联利特派团的核定民警人数增加125人,并将联利特派团的核定军事人员减少125人,
    2. 决定继续积极处理此案。

    第5487次会议一致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