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国安理会第1791号决议 中华文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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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国安理会第1792(2007)号决议 |
安全理事会,
- 回顾其关于布隆迪的各项决议和主席声明,特别是第1719(2006)号决议,
- 重申对布隆迪主权、独立、领土完整和统一的坚定承诺,并强调布隆迪对建设和平、安全和长期发展拥有国家自主权的重要性,
- 注意到布隆迪在巩固和平与稳定方面取得的进展,以及依然存在的各种挑战,特别是完成与民族解放力量(解放党-民解力量)的和平进程。巩固民选机构和善治,完成解除武装、复员和重返社会进程及安全部门改革,包括确保安全部队和司法机构有效地保护人权和法治,
- 欣见2007年11月14日任命了民族团结政府,
- 强调联合国系统和国际社会必须继续支持布隆迪巩固和平和实现长期发展,并在这方面欢迎成立“伙伴协调小组”,
- 注意到2007年12月6日建设和平委员会布隆迪专题小组主席所作的通报,欣见建设和平委员会就有关布隆迪的事项密切参与互动,包括与布隆迪政府最后确定《建设和平战略框架》以及采用监察和追踪机制,并期待本着同样的伙伴合作精神予以执行,
- 感谢南非协同《区域和平倡议》各国和非洲联盟,为促进全面执行2006年9月7日布隆迪政府与解放党-民解力量在达累斯萨拉姆签署的《全面停火协定》,作出了调解努力,
- 欢迎2007年11月2日签订关于成立过渡时期司法机制全国协商三方指导委员会的框架协定,强调该委员会早日开始活动的重要性,并鼓励布隆迪当局和秘书长根据第1606(2005)号决议,继续在这个问题上开展合作,
- 回顾安理会儿童与武装冲突问题工作组关于布隆迪境内武装冲突各方的结论(S/2007/92),注意到秘书长关于布隆迪儿童与武装冲突问题的报告(S/2007/686),吁请布隆迪政府并敦促所有各方,特别是解放党-民解力量,与工作组合作,落实工作组的结论,鼓励联合国各机构和各捐助方继续支持这些努力,
- 欣见联布综合办的政策是促进和保护妇女权利,把第1325(2000)号决议阐明的两性平等观点,作为整个任务期间一个贯穿所有领域的问题加以考虑,并随时向安理会通报情况
- 审议了秘书长关于联合国布隆迪综合办事处(联布综合办)的第二次报告(S/2007/682),
- 1. 决定将第1719(2006)号决议规定的联布综合办任务期限延长至2008年12月31日;
- 2. 赞扬布隆迪当局和各政治行为体坚持以对话方式实现稳定与民族和解并促进本国社会和谐,鼓励它们继续进行这种对话;
- 3. 敦促解放党-民解力量毫不拖延且无条件地重返核查与监察联合机制(核监机制),并立即释放与其有关联的所有儿童,要求《全面停火协定》签字双方不要采取任何可能导致再度发生敌对的任何行动,本着合作精神解决悬而未决的问题,包括商定一个有明确时限、按步骤实施的路线图,以成功执行《全面停火协定》并完成和平进程的最后阶段;
- 4. 鼓励南非促和小组、《区域和平倡议》、非洲联盟及其他国际伙伴加大力度,支持早日完成布隆迪政府与解放党-民解力量的和平进程,并请秘书长通过联布综合办等途径,发挥强有力的政治作用,与区域和国际伙伴充分协调,支持和平进程;
- 5. 鼓励联布综合办和促和小组加速商定一个共同办法,在国际社会适当支持下,处理据称的民解力量持不同政见者问题;
- 6. 鼓励布隆迪政府在应对巩固和平的挑战,特别是在开展民主治理及司法和安全改革方面,继续作出努力;
- 7. 表示深为关切侵犯人权的行为、包括性暴力和基于性别的暴力持续不已,敦促布隆迪政府认真调查所有这些报告,并采取必要步骤,防止再有这些侵犯行为出现,确保将应负责任者绳之以法;
- 8. 请秘书长继续定期向安全理事会报告联布综合办执行任务的情况,以及在落实其2006年6月21日报告增编(S/2006/429/Add.1)所述参照基准方面取得的进展,并随时向安理会通报逐步从综合办事处最终过渡为主要以发展为重点的互动参与的进展;
- 9. 决定继续积极处理此案。
第5809次会议一致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