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国安理会第1953号决议 中华文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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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国安理会第1954(2010)号决议 |
安全理事会,
- 欣见秘书长2010年11月29日关于联合国塞浦路斯行动的报告(S/2010/605)和2010年11月24日关于他的塞浦路斯斡旋任务的报告(S/2010/603),
- 注意到塞浦路斯政府已同意,鉴于该岛目前的状况,联合国驻塞浦路斯维持和平部队(联塞部队)有必要在2010年12月15日以后继续驻扎,
- 赞同秘书长的坚定信念,即塞浦路斯人自己负有寻求解决办法的首要责任,重申联合国的主要作用是协助双方就塞浦路斯冲突及该岛的分裂达成全面、持久的解决,
- 欣见正式谈判迄今取得的进展和双方领导人联合发表的声明,包括2008年5月23日和7月1日的声明,
- 关切近几个月进展缓慢,强调现状无法持续下去,目前有及时取得决定性进展的独特机会,大力敦促双方领导人加强谈判的势头,确保充分利用这一机会,按安全理事会相关决议的规定,在一个政治地位平等的两族、两区联邦制基础上达成持久、全面和公正的解决,
- 强调国际社会重视所有各方全面、灵活和建设性地参与这些谈判,赞同秘书长关于实现解决近在眼前的看法,期待近期在迄今取得进展的基础上取得决定性进展,
- 欢迎秘书长做出努力,在2010年11月18日会见双方领导人期间推动取得进展,并打算在2011年1月会见双方领导人,注意到秘书长打算在2011年2月向安全理事会提交有关进程情况的最新评估,
- 又欢迎双方领导人宣布的一些建立信任措施已得到执行,呼吁继续努力执行剩余的措施,并呼吁商定和执行两族间建立信任的进一步措施,
- 重申必须继续让塞浦路斯人能够穿越绿线,欢迎2010年10月开放利姆尼蒂斯/耶希尔河过境点,鼓励双方商定开放其他过境点,
- 深信塞浦路斯问题的全面、持久解决会给全体塞浦路斯人带来很多重大好处,敦促双方及其领导人支持积极的公开言论,鼓励他们在举行任何最终的公民投票前及早向两族明确解释实现解决的好处,并解释为实现解决展示更大灵活性和作出更大妥协的必要性,
- 认为危害联合国的信誉就是危害和平进程本身,
- 强调国际社会将继续发挥支持作用,帮助希族塞人和土族塞人的领导人充分利用当前的机会,
- 注意到秘书长关于该岛和绿线沿线的安全情况仍然稳定的评估意见,敦促所有各方避免采取任何可能致使紧张情况加剧、破坏迄今取得的进展或损害岛上友善关系的行动,
- 回顾秘书长坚信,如果双方接受联合国所用的1989年备忘录,缓冲区的局势将得到改善,
- 欣见排雷活动取得进展,期待清除剩余的雷场,敦促商定把排雷行动延伸到剩余的其他地区,
- 又欣见失踪人员委员会的重要工作取得进展并继续进行,相信这一进程将促进两族和解,
- 同意民间社会团体的积极参与对政治进程至关重要,可帮助今后达成的解决延续下去,欢迎所有为促进两族接触和活动做出的努力,特别是该岛所有联合国派驻机构作出的努力,敦促双方推动民间社会积极交往以及鼓励经济和商业机构之间的合作,并敦促双方清除任何妨碍此类接触的障碍,
- 强调安理会需要从严格的战略角度来考虑维持和平部署,
- 欣见秘书长打算密切审视包括联塞部队行动在内所有维持和平行动的情况,并指出必须就实现解决进行应急规划,包括在考虑到实地事态发展和各方意见的情况下,酌情就进一步调整联塞部队的任务、兵力和行动构想提出建议,
- 又欣见秘书长特别顾问亚历山大·唐纳继续努力履行职责,协助双方开展正式谈判,以达成全面解决,并欣见秘书长特别代表莉萨·布滕汉姆所作努力,
- 赞同秘书长感谢塞浦路斯政府和希腊政府为联合国驻塞浦路斯维持和平部队的经费提供自愿捐款以及请其他国家和组织提供更多的自愿捐款,并感谢为联塞部队提供人员的会员国,
- 欢迎并鼓励联合国做出努力,使维持和平人员提高认识,以预防和控制艾滋病毒/艾滋病和其他传染病,
- 1. 欢迎正式谈判迄今取得的进展以及由此产生的近期在实现全面、持久解决方面取得进一步进展的前景;
- 2. 注意到秘书长报告(S/2010/603)中的建议,呼吁双方领导人:
- (a) 加强谈判势头,以积极和开放的方式参与这一进程,包括制订一个消除现有各项重大分歧的可行计划,为2011年1月同秘书长会谈做准备;
- (b) 改善举行谈判的公众氛围,包括注重向公众传播关于共同点和今后道路的信息,发表更有建设性与和谐的言论;
- (c) 酌情提高民间社会在这一进程中的参与程度;
- 3. 敦促执行建立信任措施,期待商定和执行其他此类措施,包括开放其他过境点;
- 4. 重申其关于塞浦路斯的各项相关决议,尤其是1999年6月29日第1251(1999)号决议及其后各项决议;
- 5. 表示全力支持联塞部队,决定再次延长该部队的任务期限,到2011年6月15日为止;
- 6. 吁请双方继续作为紧急事项并在尊重联塞部队任务规定的情况下,就缓冲区的标界以及联合国1989年备忘录与该部队协商,以期早日就未决问题达成协议;
- 7. 吁请土族塞人方面和土耳其部队在斯特罗维利亚恢复2000年6月30日之前的军事状态;
- 8. 请秘书长至迟在2011年6月1日提交关于本决议执行情况的报告,包括说明就实现解决进行的应急规划,并视需要随时向安全理事会通报最新情况;
- 9. 欣见联塞部队正努力执行秘书长对性剥削和性虐待的零容忍政策,并确保其人员完全遵守联合国行为守则,请秘书长在这方面继续采取一切必要行动,随时向安全理事会通报情况,敦促部队派遣国采取适当的预防行动,包括进行部署前提高认识培训,并采取惩戒行动和其他行动,确保在发生这类行为时全面追究本国涉案人员的责任;
- 10. 决定继续处理此案。
第6445次会议以14票对1票(土耳其)通过。